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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0:00 信息来源:人社局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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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1.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卫人员2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详见《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卫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2.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详见《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邵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邵东市内在编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且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其他有关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2.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见习基地)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
    3.本次招聘对象分为“面向社会”、“邵东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面向范围为“邵东户籍”的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在报名截止日前具有邵东市户籍,应聘人员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父母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和当地村(社区)出具的与父母关系证明;配偶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面向范围为“高校毕业生”的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3、2024届)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面向范围为“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公告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网站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地点在邵东市城区第二初级中学体育馆(邵东大道与两塘路交叉口东20米)。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审核后考生须核对并签字确认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②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函授、自考考生报考的,必须已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2025年应届生报考的,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邵东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③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④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比例: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开考的,报邵东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降低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6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回执单到邵东市人才交流中心(建设中路211号)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内容见附件,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邵东市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招聘下一步程序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方法:卫健系统医卫岗位面试实行专业问答,音乐专干、演奏员、演员岗位的面试实行试演;其他岗位的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邵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音乐专干、演奏员、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演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
    报考乡镇卫生院、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人员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选岗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考生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选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卫健系统医卫人员岗位的,除按《卫健系统医卫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规定在报名时须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外,其他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向邵东市内其他单位及邵东市外交流调动。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参与监督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邵东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市人社局)
              0739-2586859(邵东市卫健局)
    监督电话:0739-2623076(邵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卫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3.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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