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重点办事服务 > 居住证办理 > 政策法规与解读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8 09:03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邵工商字2013131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

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市区各分局: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8号)精神,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实施以《居住证》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逐步将流动人口的经商、就业等相关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惠民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确保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就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办理工商登记、验照时,对有《居住证》的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为其提供咨询和指导办理相关手续。

2、在评比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诚信经营户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有《居住证》的个体工商户优先考虑。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证》的管理和服务。

4、各工商所必须按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做好个体工商户《居住证》台账登记和管理工作。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EndFragment-->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