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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0 10:5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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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皇帝岭林场党委,开发区管委会党委,生态产业园党工委,城北经济管理处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创先争优各行业系统督查指导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邵东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文件

创先发〔2010〕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

 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审定同意的《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8号),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现就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党组织争先进、党员干部作表率、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明确乡镇、村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要求,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的动力和保证。

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和内容具体化。推动科学发展,重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乡镇、村都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发展路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富裕的乡镇、村,要以全面建设小康乡村为目标;经济发展落后的乡镇、村,要以加快发展、脱贫致富为目标;产业发展有特色的乡镇、村,要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为目标。促进社会和谐,重在加强平安建设。每个乡镇、村都要建立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经常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和心声,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尤其是矛盾多、维护稳定任务重的乡镇、村,要把加强平安建设、创建和谐文明村镇作为创先争优的目标任务。服务人民群众,重在增强服务功能。每个乡镇、村都要完善农事村办、“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制度和做法,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乡镇、村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实用的服务。加强基层组织,重在提高整体水平。先进乡镇、村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五个好”;中间状态的乡镇、村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努力建设成为先进党组织;后进乡镇、村党组织要进一步抓好整顿建设,努力实现转化提升。

二、创新推进方式

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注意同以往开展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创先进的活动相衔接,整合、提升、深化、创新经常性党建工作。同时,要按照党员好参加、群众好评价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完善推进方式,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在农村基层全面推开、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比学赶超风气浓厚。

1、分类设计活动载体。(1)在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驻村入户、结对帮带”活动,每个乡镇党员干部都要驻村指导,并与困难户结对帮扶;(2)在乡镇站所党员中开展“一线服务”活动,站所党员干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3)在致富能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党员中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引导他们争当“双带”先锋;(4)在无职农民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根据他们的条件、特长,设置不同岗位,明确具体任务,引导他们参与村务管理,发挥积极作用;(5)在农村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带动”活动,引导他们带动本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带动城市资金、人才回家乡创业发展;(6)在大学生“村官”党员中开展“创业富民”活动,引导他们争当创业能手,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2、规范推进方法步骤。(1)对标定位。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对照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2)公开承诺。乡、村党组织要围绕实现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完成中心任务、兴办实事好事作出承诺,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实际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并向党员群众公开。要认真履行承诺,把承诺落实到行动上。(3)领导点评。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分别对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至少点评1次。(4)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年底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以及村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5)树立典型。要以完成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赢得群众公认为依据,发观和树立一批“五个好”先进乡镇、村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带动群众积极参与。(1)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贡献的良好风气,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内风气和社会风尚。(2)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兑现对群众的承诺。(3)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帮扶和救济特殊困难群众,力求每年都办成几件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在改善民生中吸引群众、带动群众。

三、夯实组织基础

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为顺利开展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1、抓好乡镇党委建设。大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乡镇干部作风建设,推动乡镇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促使乡镇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紧密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别是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抓好“一定三有”的全面落实。加大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重点抓好“一定”。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力度。

3、抓好“四议两公开”的推广普及。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村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基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确保2010年底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完善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制度,坚持“一室多用”,发挥综合效能。

5、抓好后进村整顿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年度排查整顿后进村党组织制度,采取县乡领导干部分包、机关部门驻村指导、干部到村任职等措施,集中开展整顿建设,确保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整改转化一批、巩固提高一批。认真落实党员培训五年规划,突出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育。

四、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县、重点在乡镇。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1、明确责任。省(区、市)党委要加强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地(市、州、盟)、县(市、区)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县委书记要亲自抓,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乡(镇)、村建立联系点。县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指导督促驻乡镇基层单位搞好创先争优、促进业务工作。  乡镇党委既要认真抓好自身争创活动,又要加强对乡镇站所、村级争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每一个支部都行动起来,每一名党员都参与进来。

2、强化督导。要建立健全督查指导制度,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走访群众、通报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的调研、检查和指导。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中央的政策要求,宣传基层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要探索切合农村实际、易于农民接受的宣传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4、注重激励。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乡、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乡、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依据,与乡镇党委书记提拔使用、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等挂起钩来,增强他们参与、组织、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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