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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水土保持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10:50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2、提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制定防治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3、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4、组织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

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治理股

3、法规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367.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74万元,同比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提高,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车费等都有所提高,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36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05 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 36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6.05万元,占比83%;项目支出61.00万元,占比17%;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7.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74万元,同比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提高,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车费等都有所提高,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05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7.0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比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17.74万元,同比增长47%,原因是人头经费提高,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车费等都有所提高,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农林水支出367.05万元,占比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0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 10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0万元,决算数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42%,比上年减少1.1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13万元,公务车辆保有 1辆)。

公车购置同上年同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1.87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0.61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及过路费等都有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公务接待42批305人次。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2.68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0.52万元,原因是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尽量缩减公务接待方面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104.77万元,比上年增加38.37万元,增加原因是单位执法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强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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