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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邵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邵东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邵东农财联发〔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9-16 16:24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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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邵东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邵东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及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市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邵东政函〔202514号)要求,综合参考前年项目实施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制订了《2025年邵东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邵东市财政局

      2025625

2025年邵东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2025年邵东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奖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粪肥还田的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等环节及粪肥处理技术服务、粪肥效果监测、试验示范、粪肥质量监管追溯、绩效考核总结评价、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等。

一、服务主体

(一)粪肥处理与风险监测技术服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粪肥处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1个;按政府采购程序选择电子卖场方式确定粪肥风险监测评估专业机构1个。

(二)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37号),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邵东市建立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社会化服务主体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建立评价退出制度,动态调整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结合我市实际,确认上年度承担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经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自愿申报后,继续承担2025年度粪肥还田全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二、工作任务安排

根据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施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市域主要农作物的分布情况和各区域粪肥需求量、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和粪污产生量以及运输成本等因素,2025年将我市25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粪肥还田示范片区(见表1),共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次,其中堆肥施用示范面积2.4万亩次,液态粪肥施用示范面积7.6万亩次。原则上每个片区示范任务面积2.5万亩次,其中堆肥0.6万亩次、液态粪肥1.9万亩次还田作物向大田粮油作物倾斜,最终粪肥还田任务面积视区域种植养殖实际情况、项目主体服务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时按照实际还田面积、粪肥种类、施用数量及对应补贴标准进行综合核算,超出补贴总金额的部分不再进行补贴。

1 邵东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布局表

序号

示范片

核心示范乡镇(街道)

主要还田作物

施用面积(万亩)

堆肥

液态粪肥

合计

1

第一片区

牛马司、仙槎桥、大禾塘、砂石、流光岭、两市塘

水稻、蔬菜、水果、油菜等

0.6

1.9

2.5

2

第二片区

黑田铺、九龙岭、廉桥、界岭、宋家塘、双凤

水稻、中药材、油菜等

0.6

1.9

2.5

3

第三片区

火厂坪、周官桥、魏家桥、简家陇、皇帝岭林场、野鸡坪、斫曹

水稻、蔬菜、水果、油菜等

0.6

1.9

2.5

4

第四片区

团山、灵官殿、堡面前、水东江、杨桥、佘田桥、流泽

水稻、油菜、水果、旱粮等

0.6

1.9

2.5

合计

 

 

 

2.4

7.6

10

三、奖补对象、标准及资金安排

(一)奖补对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要求,严守奖补资金“六不准”原则,即不准用于补贴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得包含养殖企业,不得包含草场草地,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奖补资金对商品有机肥生产奖补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

(二)奖补标准充分考虑养殖主体、种植主体和专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面积、还田数量等因素,通过试点典型模式经济分析,合理测算各环节成本(见表2);具体奖补标准在总结参考前四年实施行情况,综合考虑各环节成本,初步确定分作物和粪肥种类的奖补标准(见表3)。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进行奖补,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各类粪肥生产、运输及施用成本明细表

 成本

种类

生产成本

(元/吨、方)

装运费(元/吨、方)

施用费(元/亩)

折合每亩成本(元/亩)

水稻(油菜、绿肥)

蔬果及

中药材

水稻(油菜、绿肥)

蔬果及

中药材

堆肥

448

70

50

80

309

598

液态粪肥

69.2

62.5

31.3

294.7

备注

包括设施设备折旧或租赁、收集、处理、场地租赁、管理等

堆肥平均按500公斤/亩、液态粪肥平均按2方/亩施用

堆肥平均按1000公斤/亩、液态粪肥平均按2方/亩施用

3示范区分作物和粪肥种类奖补明细表

作物种类

面积、标准、金额

堆肥

液态粪肥

小计

水稻(油菜、绿肥)

施用面积(万亩)

1.15

5.5

6.65

奖补标准(元/亩)

82

74

/

奖补总金额(万元)

94.3

407

501.3

蔬果及中药材

施用面积(万亩)

1.25

2.1

3.35

奖补标准(元/亩)

153

74

/

奖补总金额(万元)

191.25

155.4

346.65

(三)资金分配安排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相关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服务方式开展粪肥还田示范,奖补资金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奖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含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但不包括养殖企业)(见表4)对粪肥还田的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等环节,共计奖补经费847.95万元;用于粪肥处理技术服务(含有机物料腐熟剂采购)共计安排经费100万元;同时支持开展粪肥效果监测、试验示范、质量监管、培训宣传、绩效考核总结评估等基础性补助及支出,但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8%,共计安排经费52.05万元,其中粪肥风险监测评估服务经费不超过30万元,3个田间小区试验及21个施肥调查与效果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点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4 项目奖补资金预算明细表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明细

金额

(万元)

各补贴环节具体内容及标准

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

847.95

粪肥还田的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等环节

粪肥处理技术服务(含有机物料腐熟剂)采购

100

有机物料腐熟剂促进发酵,确保粪肥质量;技术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处理技术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保障

基础性工作补助与支出

52.05

开展粪肥效果监测、试验示范、质量监管、培训宣传、绩效考核、总结评估

合计

1000

四、奖补资金使用要求

充分考虑农时季节和粪肥还田特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上年度任务清零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本年度任务。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建立评价退出制度,动态调整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按照省级要求,承担粪肥还田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可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动态调整;优化资金支付方式,探索通过预付款、分期支付等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整合、违规挪用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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