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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11:32 信息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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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2216

市直相关单位,省、邵阳市驻邵相关单位

《邵东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全面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邵东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函〔2022〕3号)文件精神,立足新起点、践行新理念、面向新征程,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建立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全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发挥财政资金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创新引领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所有市场主体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创新宜居清廉邵东提供金融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发展,更好地利用市场手段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乡村振兴。

二是坚持上级部署,因地制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减税降费、风险防范和财政支持政策。同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整合政府各部门和市场各主体力量,因地制宜打造具有邵东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先试先行,探索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

三是坚持稳步精准,促进发展。着力改善农户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加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根据重指导、抓落实、守底线、强监管的要求,稳步推进建设层次化机构组织体系、打造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权益保护体系和完善协同化政策引导体系等工作,提高我市金融普惠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金融精准服务农户及小微企业总目标。加强涉农金融产品创新。重点推动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倾斜,争取至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达到17.13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达到20亿元;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0.35亿元;湖南农担邵东市办事处实现在保余额1.7亿元(见附件)。

(二)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全年新增贷款50亿元以上,各项贷款增速16%以上,涉农贷款增速同比高于上年。

(三)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实现新增直接融资规模、增速稳步提升。推进市属国有资产资源打包独立或间接上市,推动东亿电气、创亿达等企业IPO上市进程,新增启动新三板挂牌企业1-2家,实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2-4家、新增省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4家。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实现风险发现率达到90%以上、处置率达到100%、陈案审结率达到60%以上、结案率30%以上。杜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有效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违规处理及风险处置。

(五)金融服务成效高满意度总目标。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农户贷款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提高新增小微企业首贷个数和首贷余额。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来邵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引进设立金融机构奖励制度,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县级银行业机构、县级保险、证券机构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

(二)支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五好”园区融资平台建设和“信易贷”平台应用。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搭建创新信用评级、推介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的邵东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归集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社保、法院、工商联等部门以及燃气、水电等供给单位的数据信息,开辟网络金融服务窗口,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信贷产品和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快推进信用环境建设,打造信用邵东、建设信用乡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

(三)建立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机制及业务奖励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并实行差别费率。对公司融资类担保业务收费基准担保费率按照不超过2%/年的标准执行;对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含1000万)担保费率1%/年;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上1500万以内(含1500万)担保费率1.5%/年;对纳入《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湘财外〔2018〕9号)省商务厅公布的白名单企业,担保费率1%/年;对于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市财政建立担保费降费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鼎成融资担保公司)

(四)加大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于由市政府领导牵头“一对一”精准服务的重点企业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新增短期流动贷款,在贷款结清后,按其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企业实际贷款利率20%,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层面各类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鼎成融资担保公司大力支持“一对一”精准服务重点企业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对企业贷款抵押不足部分给予担保,担保费用按照担保金额和企业所处上市阶段实施分层优惠:担保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从1%下调到不高于0.5%;担保金额1000万元﹣1500万元(含)担保费率从1.5%下调到不高于1%;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从2.0%下调到不高于1.2%。对通过创新产品、扩大授信或降低利率(担保费率)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和典型经验推介,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城北片区管理办、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

(五)拓宽企业上市渠道。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实现重组上市。鼓励上市企业在邵子公司分拆上市。大力推动成熟、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主板上市,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重点推动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用足湘南湘西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优势,通过基金招商等方式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市金融办、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城北片区管理办、市直相关部门)

(六)加强上市业务调研指导。加强对后备企业的调研服务和精准指导。建立健全由银行、证券、基金等机构组成的邵东企业上市专家顾问服务团队,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筛选分层、分类培育,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改制上市咨询辅导、投融资对接等综合金融服务。每年举办专题培训、讲座沙龙等活动2次以上,帮助拟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务操作水平。(市金融办、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城北片区管理办、市直相关部门)

(七)建立金融机构激励机制。建立政府性存款安排与银行业机构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增量、贷款利率、对地方税收贡献等挂钩的激励机制,根据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对银行的综合考核结果,调增、调减政府性存款安排。对在支持乡村振兴中业务创新突出、融资提速降本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

(八)建立农村产权融资服务增信机制。从市本级实体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建立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利用农村产权直接抵(质)押和保险公司的保单抵(质)押等方式发放贷款;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共享贷”,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促进乡村金融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

(九)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我市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共担机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和鼎成融资担保公司共同参与,合力支持外贸企业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管理。运用好进口信贷以及进口信用保险等促进进口政策,支持本市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融资,加大国(境)外参展补贴力度。加大对本市外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开辟重大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本市外向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拟上市的外向型企业给予适当财政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鼎成融资担保公司)

(十)强化企业上市前培育。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市政府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邵东政办发〔2020〕17号)中规定的股票成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200万元培育资金不再拨付。(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四个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1)开展尽调扶持。企业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三家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后,对尽调阶段发生中介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扶持。(2)完成改制扶持。企业为了新三板挂牌,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拟挂牌主体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对改制阶段发生中介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3)成功挂牌扶持。企业在新三板首次成功挂牌并实现融资(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1000万元以上,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4)进入创新层扶持。企业成功进入新三板新层,给予进入创新层阶段产生中介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扶持。2.对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参照《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办发〔2020〕5号)、《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邵东政办发〔2020〕17号)规定的扶持政策标准执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邵东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财政、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鼎成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信担邵东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以总体目标为核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坚持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和配套支持,把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重要契机。

(三)推动人才引进。结合邵东市金融发展实际,制定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对高端金融人才提供落户、居住、教育等便利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加强本土金融人才培养,设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鼓励组织金融人才研修班,为普惠金融发展培养一批专业素养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金融人才。

附件:2022年末邵东市普惠性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末邵东市普惠性小微企业

银行贷款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

机构分类

机构名称

2022年增量

备注

大型银行

工商银行

0.45

农业银行

1.90

中国银行

0.60

建设银行

1.26

交通银行

0.45

邮储银行

2.33

股份制银行

广发银行

0.07

光大银行

0.05

湖南银行

1.00

城商行

长沙银行

3.15

农商行

邵东农商行

4.82

村镇银行

邵东湘淮村镇银行

1.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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