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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31 信息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升普通高中优质内涵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关于做好2023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邵教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略)
    负责组织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日常工作。各中心学校、高中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股: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负责拟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全市考试与招生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艺术(音乐、美术)考查、体育、英语口语考试和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督查学校艺体特长测试;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2.办公室: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宣传、舆情处置及相关会议通知的下发、会务筹备,统筹考试期间人员安排、车辆调度、会议通知等工作。
    3.计财股: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后勤保障,负责考生食宿的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管,落实经费安排、收支等工作。
    4.保卫股: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各项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预案,处置偶发、突发事件,指导、督促各考点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送考安全工作。
    5.教师股:负责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的报名、录取工作。
    6.民办教育股:负责监督、指导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政策落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落实职业学校招生方案,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8.仪电站: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9.督导室: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的考点组考、送考工作督导,负责对高职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督查。
    10.教科所: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考、备教的教研指导,落实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的培训。
    11.信息中心:落实相关政策的网上及时发布和舆情关注。
    12.机关纪委: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风考纪、试卷保密督查,负责高中招生违规行为的查处。
    13.各考点学校负责组考、考务、保密、安全、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各送考学校、中心学校负责考生诚信教育、遵规守纪、防溺水、食宿、安全、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其他各股室及全体干部:协助负责考试巡考、试卷保密及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工作,查处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评价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学科成绩依据。
    (一)考试报名
    1.报名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八年级在籍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外地就读要求回邵参考的九年级在籍学生。已经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原则上不得重复报考。
    2.报名程序
    (1)本市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中学报名,学校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报名信息,统一在邵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http://0739.gotedu.com/sso/,即邵阳市中考考务系统,下同)上报考生信息。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删除,逾期一律不予补办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市中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市内户籍、在市外就读初中,具有全国学籍,且要求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凭随迁手续自行联系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邵阳市中考考务系统报名,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参与该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生招生录取。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7日 。
    4.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中考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的标准和科目范围执行。
    (二)考试考查科目及方式
    1.考试、考查科目
    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及口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为考试科目;艺术(含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
    八年级:生物、地理为考试科目;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为考查科目。
    2.考试、考查方式
    (1)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
    (2)听力考试:英语听力考试在英语学科考试时进行。
    (3)现场考试:体育按《2023年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执行;英语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4)操作能力考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
    (5)开卷考查:艺术(含音乐、美术)。
    3.考试时量与分值
   (1)时量:语文、数学为120分钟;英语为90分钟;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为70分钟;体育、英语口语考试及艺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根据各学科特点另行安排。
    (2)分值: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各1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体育50分,中考成绩总分为1010分。考查科目艺术50分(卷面分音乐、美术各5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成绩每科10分。
    2023年中考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卷面20分)与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英语试卷中的听力部分卷面20分)合并,按英语口语、听力成绩合并后总分的50%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成绩总分。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免试申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要求执行,逐级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命题工作。中考命题由邵阳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中考命题的依据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现行使用教材,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力求提高命题质量,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制卷与运送。中考各科试卷均由邵阳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印制,市按照《考务工作细则(修订)》要求安排车辆与人员于考试前两天将试卷运输到市保密室并安排值守。
    3.考点设置。市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原则设置考点、安排考生,并报邵阳市教育局备案。
    九年级中考文化科考点集中到城区,设城区各高考考点学校:邵东一中、邵东十中、创新学校、城区一中、城区二中、城区三中、城区四中。
    体育考试考点设邵东一中、邵东三中、振华中学、职业中专、创新学校五个考点。
    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试考点设各乡镇中心初中学校。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艺术考查、生物实验操作设各乡镇初中学校。
    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考点设各乡镇中心初中学校。
    要求各考点有广播系统、保密室及保密柜等,全程监控录像、电子屏蔽,并能在每堂考试考前进行安检。
    标准考室考生数为每考室40名考生。
    各考点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修订)》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行。
    4.考试组织。中考组考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股、办公室、计财股、保卫股、人教股、教师股、民办股、仪电站、职成股、督导室、教科所、信息中心、机关纪委等股室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学科的组考方案。市基础教育股(中考办)负责编排考生的考场及座位号,并打印、发放考生准考证及相关考务资料。
    九年级文化科考试由考点学校及各高中学校老师担任监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滚动式监考”的原则监考。九年级体育考试原则上由考点学校老师担任监考员,但本校有初三学生的考点要调派外校教师监考。九年级英语口语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由其他乡镇老师担任监考员,按“全交叉监考”、“滚动式监考”的原则进行。其他实验操作、艺术考查由本乡镇安排监考员。各考点、学校按照《考务工作细则(修订)》要求,选派各项监考员,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考务人员的选拔,必须遵循回避的原则,考试期间教育局派出督查组、各考点坐镇巡考员和保密员。
    5.保密要求。各考点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修订)》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试卷的保密保卫要按规程操作。全体保密员要忠于职守,并与考点主任签订责任状,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6.应急处置。各中心学校和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台账,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7.阅卷及统计。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各考试科目试卷分试题卷与答题卷两类,考生考试时应在答题卷上解题。评卷工作由邵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艺术考查由学校自评,不统一评卷。
    (四)考试结果的运用
    1.用于学业水平评价。评价方式为:九年级考试的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等8个科目和八年级考试的生物、地理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A、B、C、D、E等级方式呈现,2023年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道德(平时表现)15分,学业发展(平时学习情况)15分,审美素养50分(艺术考查),劳动教育(平时表现)10分,实践能力4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各10分),总分(取整)转换为A、B、C、D、E五个等级:10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99分为B等,70分-79分为C等,60分—69分为D等,不足60分为E等。
    2.用于学生毕业标准。2023年我市初中学生毕业标准为: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平均分合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D等及以上等级,方可获得毕业。
中考科目成绩不达标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工作在7月6日以前完成,各初中学校于7月12日前将补考成绩报市教育局。补考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
    3.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考试科目总分数为主要依据的方式进行,其中总分数为考生参加八年级、九年级所有考试科目分数的总和。
    三、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统筹管理。坚持普高和职高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市控制招生的总体计划分配各校招生计划,报邵阳市教育局审定后一次性下达到校。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但要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
    (二)招生区域划分
    省示范性高中正式录取仍实行划区域招生。邵东一中招生区域为:宋家塘、大禾塘、两市塘、魏家桥、牛马司、黑田铺、仙槎桥、九龙、双凤、创新、经纬、振华、廉桥一中;邵东三中、邵东四中、邵东七中、邵东十中、创新、经纬、振华等校面向全市招生。
    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在市内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向邵阳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纳入生源地县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00-7月7日下午18:00止。
    2.填报方式:我市高中招生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即“普职同步”中考分数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填报。登录用户名为市网18位学籍号,密码为sy加身份证号后六位,所有用户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否则无法使用。
    3.填报批次和数量:
    学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大类,每个学生两类均可填报。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第一批次一中、三中;可填报第二批次四中、七中、十中、振华、创新、经纬。职业高中市内学校为:邵东市职业中专学校、邵阳创业科技学校、邵东市创新职业中专学校。考生可填报5个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批次2个,第二批次3个),3个职业学校志愿。
    按照分类录取的原则,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报考邵东一中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一中。报考邵东三中的原三中区域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三中;报考邵东三中的一中区域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邵东三中或第一志愿为邵东一中且第二志愿为邵东三中。
    拟参加特长生选拔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应的高中学校志愿,并按志愿及中考成绩入围,专业测试成绩定人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以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4.注意事项:
    (1)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调查了解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育人环境与办学特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2)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其它学校。
    (3)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自己的志愿、中考成绩、录取结果等。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修改密码。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考生要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6) 分数查询、通知书领取及报名事项。  
    ①分数公示与查询:在邵阳市教育网公示,学生登录(https://jyj.shaoyang.gov.cn/)点击“2023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查询学生成绩
    ②录取通知书领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盖有教育管理部门公章和招生学校公章。高中学校自行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无效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统一发放到初中毕业学校,学生统一在7月18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
    ③高一新生报名:被录取的考生统一于7月20日至22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录取学校报名。未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入校资格处理。
    (四)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标准
    学业成绩基本要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70%,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65%。其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
综合素质基本要求。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报考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第。
    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分数线或综合素质等第要求的学生,相应学校不得录取。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惠政策。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6月20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市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从2025年起,取消初中毕业生的少数民族乡的民族考生、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其他优惠加分政策按现有政策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2.体育免考与缓考。按《2023年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邵东教通【2023】41号)中要求执行。
    (六)录取依据与程序
    以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优惠加分作为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1.第一批次:省示范性高中
    A、师范生预录取。(录取方法见教师股招生方案)
    B、特长生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招生计划的1:1.5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体育特长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65%,艺术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70%(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招生考试的通知》邵东教发[2023]43号)。按照学生志愿及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指标数,依次录取。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不得以文化成绩上线为由参加择优生、指标生的的录取。
    C、择优生
    一中、三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
    除特长生、指标生、师范落选生以外余下的计划数做为择优生计划。依据学生第一志愿和中考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中区域报考三中的学生达到择优线的予以择优录取。
    D、指标生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按照各学校的初三报名学生数确定。从2024年开始,指标分配按照各学校的学生基数及上年度综合质量确定。廉桥一中、创新学校、经纬学校的一中、三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一、三中招生区域的平均分数线,其他各学校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70%。未达线指标收回,用于各招生区域内指标生落选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中区域适度调剂招生指标在一中区域填报三中志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必须达到原三中区域平均线以上。
    指标生资格认定:2020级初中指标生资格按《关于初中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邵教通2018年107号)要求执行。
    2021级初中学生,2023年9月30日前,具备就读初中学校全国学籍,并在邵东市学籍所在学校就读2023-2024学年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3年10月1日后,学生在初中2023-2024学年中途转学、寄读,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2022级初中学生,2023年9月30日前,具备就读初中学校全国学籍,并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就读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满二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3年10月1日后,学生在初中阶段2023-2025学年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从2023级初一年级开始,需在就读初中学校从初一开始注册全国学籍,并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初中阶段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E、师范定向培养落选生
    师范定向培养落选生若达到一中、三中录取标准的,按高中录取办法分区域按报考志愿录取(其他学校按报考志愿录取)。
    2.第二批次: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及职业高中
    ①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录取成绩录取。录取方式同省示范性高中。三个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一志愿,第二、第三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二志愿。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招收少量艺体特长生。
    ②职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以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③补录(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发布补录计划,落选考生可根据剩余学位到意向学校填报志愿,由学校择优补录,报教育局批准。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上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补录或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都不得再行补录。
    (七)外地回邵考生成绩认定及录取办法
    外市来邵需参加中考的。未完全参加外市中考的来邵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及考查科目中考成绩证明,自行联系初中学校报考,由初中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中考参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八)学籍管理
    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教育局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九)招生要求
    1.规范招生宣传。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学考与招生》,各招生学校把需要宣传的精品内容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编入其中,免费发放给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
    2.规范招生考试。今年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方法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为一次考试。除艺体特长生招生外,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加试和面试。
    3.规范招生录取。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以及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录取控制标准择优录取。
    4.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具体要求:
    ①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凡超过计划招收的学生,擅自招收的学生、未达到最低控制标准的学生不予注册,凡未被该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寄读,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异校就读。
    ②每所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示栏,及时将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张榜公示。
    ③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报中招办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未经批准,招生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向初中学校送礼请吃。
    ④严禁招生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咨询中划定预估录取分数线,严禁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
    ⑤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特别是特长生招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⑥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发改委审批文件收取学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⑦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
    ⑧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5人。
    5.在中招过程中对初中学校的具体要求:
    ①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②初中学校不得允许未经批准的招生学校进校宣传,不得接受与招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③严禁初中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包办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
    ④初中学校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应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督学责任区成立督查组,落实督学督政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纪检监察组2658986,基教股2721372,民办教育股272876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2721366。
    (十)违规处理办法
    1.明确责任主体。
    各高职中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职中分管副校长、中心学校业务副校长、学校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2.严肃执纪问责。
    公办学校违规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免职、党纪政纪处分,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民办学校违规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工作人员违反招生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记过、免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做好考试和招生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教育形象和大局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中考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着重解决好考试期间考点供水供电、医疗预防、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噪声干扰等问题。各考点及送考单位要根据中考相关文件和《考务工作细则(修订)》要求,制订好组考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要就试卷保密、考生安全、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建立层层责任制,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努力实现无失(泄)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舞弊行为的“三无”目标,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安全万无一失。要统一领导、统筹兼顾,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科学评价,正确导向。要坚持中考改革的正确方向,科学运用中考结果,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邵东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初中学业考试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检测、评价功能。充分发挥招生政策的导向作用,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四)严肃纪律,严查违规。要严密防范和查处中考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发生。要畅通举报渠道,在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对反映、举报的情况特别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及时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违反考试招生规定,扰乱招生考试秩序,损害教育形象行为的学校及相关负责人,一律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处理。

    附件:
    1.2023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23年邵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免试申请表
    3.2023年邵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英语听力、口语免试汇总表
    4.2023年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核表
    5.2023年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审核表
    6.2023年邵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审核表
    7.2023年邵东市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三侨、台籍”考生加分审核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邵东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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