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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古宅申请文物保护
来信时间 2022-05-29 12:34:09.0 来信人 刘琼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有邵东市仙槎桥镇灵太村(原)排子村古宅一处,位于邵东市仙槎桥镇灵太村刘家庄,属清朝道光年间所建,距今约200年历史。建筑规整、严谨、考究,石墩、石条、石梁等均有精美浮雕与人物画像,承载了几代人的记忆,记录了一段历史,并具有艺术鉴赏价值。现想申请县级文物保护,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一是申请县级文物保护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二是古建筑年久失修,能否向县里申请古建筑修复? 三是可否请相关专家实地考察了解? 保护古建筑、修缮古建筑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诚盼回复为感!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2-06-07 10:21:31.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2-06-07,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市文广回复如下:

一、经我局核查,你所陈述的仙槎桥镇灵太村刘家庄古宅,现在不属于县级及市以上级文物,也不属于我市未定级文物点,不属文物保护范畴。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此文件界定,即便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所有者都必须对古建筑负有修缮的责任和义务。不属于文物的古建筑,由产权所有人对古建筑保护修缮负责。

三、今年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全市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我局将对全市所有文物进行全面核查。我们会安排邀请专家到仙槎桥镇牌子村刘家庄现场查看,由专家给出意见。若确属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可按相关程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