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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洞山岩村委书记及村长违法圈地的行为投诉
来信时间 2013-10-18 23:03:11.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沈县长:

  您好!上次发您的新闻稿系我亲自参访获得,目前事件已经给湖南日报反应,希望县长在百忙中能替洞山岩1000多村民主持公道,避免国有林地落入个别人手中。上次出卖林地做墓地在村民中已经引起数百村民公愤怒,开会时数十村民在会场阻止,可没有达到目的,已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如这次违法毁林圈地得逞,将引起全村所有村民的公愤,希望县长大人尽快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收回一万五千块钱承包40年的承包合同。!陈剑岷代全村村民感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3-10-25 23:03:11.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4-01-10, 已处理
答复内容
火厂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一、关于镇村干部将洞山岩村20亩土地40万卖给开发商做墓地的问题。反映失实。 2013年6月,洞山岩村将该村的16亩山地转让给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兴隆、映山、太和等村的李姓宗族迁坟。每亩定价2万元,合计金额32万元。该村的山林权属村集体,该村转让山地给李姓宗族做坟山,是为了配合县重点工程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两市塘兴隆等村的李姓宗族坟山被县征用后,需在外另找地方迁坟,李姓宗族的几位代表实地察看后,相中了我镇洞山岩村的一处山地,他们向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县标准化厂房建设小组做了汇报,在县里的安排下,我镇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到洞山岩村召开了村支两委会议、支部大会、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等多次会议,同意将该村大富山的部分山地(16亩)让给两市塘李氏做坟地,面积以邵东县生态产业园仪器丈量面积为准。转让山地的32万元,洞山岩村村干部没有贪占一分钱,而是按2009年该村林权制度改革时的协议,70%归村民,30%归村集体。目前,该村已将归村民的70%分发到村民手中,30%仍在村集体户头上,留做村公益事业或开支。 综上所述,该村转让山地是经村民民主决议的,并非村干部暗箱操作,也不是转让给开发商,而是为了配合县委、县政府的重点项目,镇、村干部都没有违规操作,也没有从中渔利。 二、关于洞山岩村支书及村长违法圈地的问题。举报失实。 此说法纯属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举报说该村支书圈地种植茶树、药材。据调查,该村近10年都未新建过茶树种植园,当然不存在村支部开垦村林地种茶树一说,村干部也根本没有圈地种药材的事情。 三、关于以低价将村民林地承包给个人种植药材的问题,与事实有出入。 第一、该村山林权属村集体,村民个人没有林地;第二、承包山地给村民个人种植中药材属实,承包者是该村村民陈先宇,但是承包出去的不是林地,而是荒芜的山地,只有茅草和灌木丛,任其荒芜,没有任何经济和社会效益。承包给村民种药材,是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村民充分利用闲置的荒山草地,变废地为宝地,提高经济效益,引领村民发展中药材生产,增加村民的经济收入,承包方案也是经村支两委会议、支部大会、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多次研究决定的,公开议价,公开发包的,不是村干部私自拍板决定的。第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都没有在其中占有股份。 举报者陈剑岷发文后回村(他常年在外)待了一段时间,深入调查了解后,他承认举报的内容严重失实,并以网名陈天宇的名义在同一网站(星辰在线)发文做了更正。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