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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垃圾污染,500米以内搬迁,搬迁至今没有落
来信时间 2019-12-06 19:43:10.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刘桥村六组村民,我们村修建了垃圾填埋场,按法律规定,垃圾填埋场500米以内村民全部都要搬迁。我们多次向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宋家塘街道办事处找相关领导处理此事,但一直推脱,未做答复。现我家处500米以内,受污染严重,现在房子也拆了,房子拆了1年多了,搬迁还没有落实下来,没安置为什么要拆我们房子,我们请领导明察,尽快帮老百姓处理、解决问题。
     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12-26 18:00:42.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12-26,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件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办事处主任赵某同志立即做了安排:由该项目负责人张某同志牵头,驻村干部林某同志负责做好答复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垃圾填埋场500米以内村民搬迁安置的问题,都是按政策依法进行,拆迁户签了协议,自己解决住房,三年内安置。投诉人反映拆迁的时间目前是拆房1年多,在协议时间范围内。目前政府不存在违反协议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