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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人社局
来信时间 2019-07-05 08:42:02.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邵东人力资源,关于生育保险金怎么申领!是不是只要交了生育保险金,生完小孩就都可以领取!这个政策是适合所有交过生育金的,还是只适合2016年生过孩子的!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07-08 08:16:29.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7-08,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回复如下:

邵东县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满11个月后生育的,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申报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发票、费用汇总清单2、诊断书;3、出院记录4、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6、生育人银行卡复印件。参保职工在申报完生育医疗费用后可以由单位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申领我县分两种情况:一、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县财政,单位不申报;二、企业、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生育人员在领取生育医疗待遇后,由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出具该生育人生育期间停发工资证明、填写《生育津贴申领表》等材料医保经办机构,经核准后,应支付的生育津贴,由医保部门划入参保单位帐户。

邵东县生育保险基金2008年成立后就遵照以上政策执行,适用于我县所有参加生育保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