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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7-02 11:29:1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现在农村老百姓享受哪些政策补助 老百姓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 现在农村都有广播,建议是否可以通过广播播报和发放纸介通知,让老百姓及时知道。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07-04 08:14:02.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7-04,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民政局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来信关于咨询“现在农村老百姓享受哪些政策补助?老百姓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现在农村都有广播,建议是否可以通过广播播报和发放纸介通知,让老百姓及时知道”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政策补助主要涉及社会救助、高龄津贴、孤儿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

一、社会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我县有关农村低保政策(邵政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特困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特困供养)。

低保办理流程: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书面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低保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并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的申请人授权书;县民政局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等事项的各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低保申请后,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村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党员代表、村(居)组长、群众代表、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评议。

4、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审核结果。

5、审核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6、县级入户抽查。县民政局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7、审批公示(7天)

8、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开始发放低保金。

(二)特困人员供养

供养对象:国家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供养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申办程序:1、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入情况证明、填写特困人员对象审批表。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递交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核实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根据县局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其户籍所在村内进行二次公示,对公示无疑义的,发给《邵东县特困人员供养证》。

供养形式:特困人员供养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三)临时救助

救助范围:临时救助范围、类别

(一)范围及类别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包括《关于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号)中认定的白血病、恶性肿瘤等9种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因遭遇其他突发性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人群:

城乡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户;

困难残疾人;

低保边缘群体。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申请临时救助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邵东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邵东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站。         

   3、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有关单位或部门以及知情者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         

   4、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委托乡镇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5、对批准享受临时救助待遇的家庭,居、村委会应当将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标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政局以适当的方式向申请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书。包括导致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等。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单位出具的困难情况证明、医院病历和费用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属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的应提供低保证、特困供养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临时救助范围:

1、具有本地户籍而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生活的;    

2、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

3、属于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人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偿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自杀、自伤行为或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贫困的。

二、高龄老人津贴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高龄津贴?

答:具有邵东县户籍,年满90周岁(含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高龄津贴。

(二)高龄津贴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年龄条件的老年人可委托赡养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村委或居委会初审,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复审,上报县民政局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高龄津贴。

(三)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   

答:2019年各类高龄老人的津贴标准是: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3600元的长寿保健金;90-99岁的老年人,发放720元/年的高龄津贴。

三、孤儿救助

(一)孤儿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邵东县户籍,且在我县辖区内居住,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报孤儿。

(二)孤儿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证原件,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等;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

2)孤儿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

3)孤儿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4)孤儿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三)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根据2017年湖南省民政厅发布的《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17】58号)文件精神,2018年元月起散居孤儿提至8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至1200元/人月。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两项补贴对象的认定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邵东县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邵东县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扩大到 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 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申办程序: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三)两项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720 元。

上述政策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村(居)委的政务公示栏。

(二)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和扶贫部门咨询。

(三)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739-2721600、县民政局救助部门办公室电话:0739-2655800

在政策宣传方面,我们一般都会利用网络、发放宣传册以及工作人员走村入户调查时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