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邵东县车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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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6-19 09:32:51.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请问交警队车管所领导,摩托车国四标准7月1日出台后,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从邵阳市市内购买的二手国三排放标准摩托可以在邵东提档过户上牌么 2.从邵阳市外购买的二手国三摩托可以在邵东上牌么 。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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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06-24 09:17:5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6-24,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如下: 一、截止发稿日,我大队未收到总队及支队关于限制国三摩托车注册及转移登记的任何文件通知,我所仍按原规定执行办理摩托车相关登记业务。 二、外埠转入的摩托车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运行条件,年检日期有效。外埠转入车辆需先在外地车管所办理转移或者变更登记,提取机动车纸质档案,再在我所办理转入登记。车主办理转入登记时需提供现车主身份证、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机动车档案,交验机动车。档案不得私自拆封。 三、进口摩托车需在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我大队车管所无办理权限。 四、如我大队接到关于机动车排放标准新规定的相关文件,将依据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