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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邵阳市金豹保安公司邵东分公司
来信时间 2019-04-22 22:36:1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邵东金豹保安公司没有给全体城管协管员购买五险,符合规定吗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不缴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邵东县劳动监察大队的领导过问下,可否为协管员补缴养老保险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这是全体协管员的心声 所在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 可能面临社保征缴部门的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和第八十六条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04-25 14:52:53.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4-25,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立即前往公司调查,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近日,邵阳市金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关提供了一份《关于购买社保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员工由下岗职工和社会青年组成,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已由原单位购买或本人已购买,向公司提交申请报告强烈要求由本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公司将应购买社会保险的单位应缴金额交由员工自己代为公司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该公司向我机关明确表示,将及时与公司员工进行沟通,并统一由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如来信人在邵东工作期间,其合法权益被侵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邵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投诉,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联系地址:邵东县政府大楼二楼Z0251室;联系电话:0739-271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