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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基本生活保障和职工利益
来信时间 2013-05-31 02:48:50.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我叫叶君红1987年参加工作,属于娄底市农科所正式职工。单位位于邵东县宋家塘,全场面积约2.5平方公里,辖一个管理委员会,三个大队,十一个小组,居民550户,人口1539人;共有水田1200亩,旱土500亩,茶、果园450亩,丘岗山地1100亩。面积2.5万平方公里.
2010年12月17日上午,娄底市农科所[农牧良种繁殖场]移交邵东暨中共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管委会成立,为此我们500多名职工非常高兴,感到回到自己父母怀抱了,因为这几年单位征收我们的土地1200亩搞房地产,为此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管委会为我们做想下发了[2012]18号文件;宋家塘管理区未承包国有生产资料工人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现在的我一无工作,二无承包任何国有土地作为生活来源,故完全符合基本生活保障费,然而令人气愤的是在宋家塘管理区管委会公告中竞然无我名单。这一切完全是袁瑛这位领导在故意刁难于我,说我这二点都符合发放,但是因为我父亲[叶同兴老土改干部付处级,现已去世]留下的小屋[偏屋]也要拆掉才可以领取每月350元生活费。为此我得到袁瑛如此答复非常气愤,怎么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和不在红线范围内的偏屋也有牵联,[违反国务院有关土地征收法]故使我至今没有領到基本生活保障费。2013。5,5袁瑛又亲自带领邵东城乡规划局的执法人员多名前来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经纬学校门口]强迫拆迁。并且没有任何补偿竞然口口声声说要动用公安城管规划等实施暴力强拆征服我们。也不知袁瑛得了开发商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现在只是口头答复说等强拆以后才给你们一点点补偿[[违纪违规]。故本人实名举报请上级领导前来查实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3-06-07 02:48:50.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4-01-22,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宋家塘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回复如下: 一、关于基本生活保障金。2013年5月22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了《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国有土地转用后土地补偿收入分配方案》,原《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自动终止。 二、关于土地补偿收入的发放。根据《土地补偿收入分配方案》规定,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工区初审、管委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现管委会正组织审核。年前,第一批符合条件的职工将领取土地补偿收入。 三、管委会的处理落实情况。2014年1月13日,信访专干阮福能再一次主动联系叶君红,宣讲相关政策,已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