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邵东县流光岭镇流市村水库移民钱是如何发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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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1-11-14 09:58:15.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的问题是:邵东县流光岭镇流市村,流光岭水库移民钱是如何发放的 总共发多少年,每人每年多少钱,已经去世的人,可以领这个钱嘛 领移民款有什么要求 谢谢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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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1-11-21 09:58:1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1-11-24,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流光岭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自2006年国家移民政策颁布后,我镇流市居委会严格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党员、组长、群众大会,成立了移民身份审核小组,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对原迁移民及淹地不淹房的村民身份进行审核、公示,然后与每家每户都签订了书面协议。其协议内容如下:
1、原迁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存折按上面政策及时发放到户,村里不扣留一分钱;
2、淹地不淹房的村民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发放,存折发放到户;
3、根据协议,将剩余淹地不淹房那一部分村民的前三年零一个季度的扶持款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全村合作医疗款、水费收缴、通村通组公路及村部建设等事项),所有项目收支均有账可查;
4、死亡移民的处理方法是:2006年-2009年底死亡的,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从2006年起计算到死亡期为止(移民扶持政策为20年),给予一次性补偿,2009年以后死亡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给予核减;
5、领移民款的要求是:符合移民条件的经公示后,本人持身份证和存折到邮政部门自行修改密码后,随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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