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恳请县公安局指导双凤乡派出所尽快破获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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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6-28 14:09:44.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谢县长,您好! 我是邵东县双凤乡凤形村一名在外工作人员,父母留守老家。但就在昨天(6月27日)上午父母外出的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10点半左右),家里严重被盗:盗犯采用砸门的暴力手段、破门而入,入室盗走74岁老人的2万7千多现金。该案件案发大白天、盗犯暴力入室行盗,性质及其恶劣、对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和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给我家中老人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两位老人一度精神崩溃。虽已向双凤乡派出所报案,但鉴于乡派出所条件能力和农村条件有限,特恳请谢县长利用县局条件和力量,多指导和督促乡派出所破案,尽量尽快为我家父母挽回损失、同时保一方老百姓人身财产平安。 在此,我代表家人向您表示真诚谢意! |
答复单位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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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07-05 10:33:28.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7-05, 公安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7日12时许,李某(双凤乡凤形村人)报警称:当天上午9时许,其外出做事,10点半左右回家一趟,未发现异常,中午12点左右回家发现家里被盗,屋后房门被撬烂,屋内一文件柜也被撬,文件柜里的27000余元现金被盗。邵东公安局双凤派出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二、7月2日,邵东公安局刑侦大队指派侦查、刑技、图侦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1、技术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分析嫌疑人应该是从受害人李某房屋后山进入现场,后山比较陡峭,嫌疑人应该为青壮年;嫌疑人到达李某屋后,遂用现场的一把锄头将屋后木门门栓撬开进入中心现场,随之用室内的錾子和尖刀将室内的文件柜、书桌抽屉锁撬开实施盗窃。由于案发现场已被受害人家属严重破坏,无法提取到嫌疑人的足迹、指纹,刑技民警将嫌疑人可能接触的锄头、錾子、尖刀予以提取。 2、侦查民警通过对现场周边群众调查访问,有群众反映当天上午10点多,听到李某家里有响声,其以为是李某本人在家里发出的声响,因此没在意,没看到可疑人员及车辆。其他群众也均未反映出有价值的线索。 3、图侦民警对通往李某家三条道路的沿线进行了实地勘查,由于农村视频条件差,所以暂未取得有价值的视频资料。 三、7月3日,刑侦大队民警对双凤乡近年来所有的盗窃案件进行了串并。发现2017年12月28日双凤乡东南村李某康家被盗现金15000余元,该案也是白天被盗,嫌疑人作案手法相似。当天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至李某康家中进行回访,但暂未呈现出有价值的线索。 四、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调查,获取了双凤乡凤形村、东南村及周边村部分有盗窃前科、劣迹人员的资料并一一进行了分析,但暂未呈现出可疑人员。 五、由于案发现场周边都没有可用的视频,而案发现场距离双凤街上较近,7月5日图侦民警遂将双凤街上的视频进行了提取、观看、分析,但暂未发现可疑对象。 六、下一步工作 1、尽快将案发现场所提取到的锄头、錾子、尖刀进行送检,看能否提取到嫌疑人的生物物证。 2、扩大范围和时间,进一步开展案件串并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调查访问,对呈现出来的人员及线索进行排查。 4、发动群众和特情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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