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高危人员曾国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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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5-17 10:42:20.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曾国清,外号曾癫子,户籍所在地 九龙镇三合村,曾国清于2016年3月因纵火被刑事拘留,后经法医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法院裁决,强制医疗两年。2019年初,解除强制医疗,现曾国清常年在邵东县城游荡,脾气暴躁不稳定,虽然多次与九龙镇镇政府及村干部联系,他们一直推诿,为避免再次发生暴恐事件,请督促九龙相关部门将曾国清送至相关医院治疗。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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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05-30 15:10:02.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5-30,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九龙岭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曾某于2016年3月因纵火被刑拘,强制治疗两年,2019年初,解除强制医疗。村干部及其他村民反映,曾某目前并无暴力倾向。我镇并非专业医疗机构,无法判断其精神状态,也无相关权限强制送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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