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邵东一号楼盘不能落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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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5-14 14:19:18.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敬爱的县长大人您好,我是一名邵东一号(仁为峰兴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普通购房业主。于2018年12月购入邵东一号商品房一套。今年我家小孩面临幼升小读书报名的问题,根据教育局和县里发布的招生细则,要求必须有户籍才能入读区域范围内的小学,然而我辗转多次金星社区和邵东一号楼盘和派出所,得到的回复竟然是仁为峰地产公司根本没有和派出所协调沟通好业主落户事宜,具体内幕和为什么不能落户的相关情况我也不知晓。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老百姓,一辈子辛辛苦苦奋斗只有买一套房子的能力,如今小孩到了适龄年龄需要读书,却在这个节骨眼上不能落户。恳请县长大人为民做主,详查湖南仁为峰兴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什么不能给业主落户的原因,并督促开发商及时为我们办理落户事宜。 附件1:201905141418061716.png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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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05-28 15:35:46.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5-28,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回复如下:
凡购买(自建)商品房或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只要经房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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