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开一个计划生育证明为什么这么困难 | ||
---|---|---|---|
来信时间 | 2019-04-26 13:19:16.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我是野鸡坪镇建新村人我2006年登记结婚,2008年生二胎时因为在外打工没有回家乡办准生证,后来在2014年有补交社会抚养费,并且有开出《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结案证书》和《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现在因我小孩要在东莞市读书,东莞这边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我请家里人到镇里去开证明。当时镇计划生育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计划生育管理中心和卫生局合并公章被县里收上去了,要去到县政府综合办公中心办理,去到县政府综合办公中心,工作人员又说镇里没有签字不能盖章。只好又返回到野鸡坪镇卫生健康局去找工作人员签字。当时工作保员要求提供户口本(当时是请人去办的没有带)就去派出所补打了户口本,补好后又说第二胎没有办准生证又要提供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当我们把《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结案证书》和《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拍照给他看了后,又说要提供当时存到社会抚养费账号时的存款条。请问县领导为什么开个很普遍很正常的证明为什么这么困难。请县领导为象我这样在外的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祝愿家乡发展越来越好,群众办事越来越方便。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
答复时间 | 2019-05-09 15:44:02.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5-09,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卫生健康局回复如下:
个人婚育情况证明是经过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反映个人的生育情况的证明。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及乡镇(街道)调查核实该对象的生育事实,如实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卫生健康局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政府调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核查,并签具核查意见加盖公章。
个人婚育情况证明的开具无任何附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