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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住房问题
来信时间 2019-03-12 10:28:4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们好,因我现在两个小孩大了,且都是男孩,想建房子,在原老房子建面积又太小,才几十平,这几年每年春节回家想找块地建房,公路傍农田建不了,山傍边建,公路一两户也修不进,实在是伤脑筋, 在十九大上,习总书记说让人们安居乐业,住有所居。公路“村村通,户户通”现在很多地方也在建设新农村。近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又发布关于2019.11号文件,关于农村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因为我们买不起房,想借党的好政策的帮护找一块地自己建,解决一家人居住问题,可以安心工作。不知能否解决 万分感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03-13 11:07:49.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3-13,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一、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不能确认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邵东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1、补助对象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贫困残疾人家庭。 2、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任意一种类型。 (二)、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1、自愿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危房改造,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时,应当明确告知是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 2、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如实填写《邵东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填写《邵东县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 4、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三)、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1、补助标准:户均2万元,再加人均1万元计算,最高每户不超过5万元;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每户补助1万元、D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所有补助不得超过建房(修缮)成本。 2、建设标准: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折旧”。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四)、严格补助对象确定及资金管理 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本人或子女已在城镇购房、本人或子女在本村有其它安全住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本年度的危房改造对象户新建房11月底必须全部竣工,春节前必须入住新居。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五)、县危改办电话:266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