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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求调动到公安系统工作
来信时间 2019-02-11 21:44:4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申请调到公安工作岗位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首先感谢国家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感谢上级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知道这份申请对领导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这是我一生追求的梦想,是改变我生命历程的大事!希望有位英明的领导,不会再让这份申请泥牛入海,谢谢!

我叫孙明清,男,汉族,1984年8月生,中共党员, 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侦查学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所学公安专业知识全部与日常公安工作业务息息相关,本人擅长公安各项业务。2006年寒假在隆回县公安局司门前镇派出所实习。2007年暑假在周旺派出所实习。2007年寒假、2008年暑假在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邵阳大队隆回中队实习。得到局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表扬和肯定。

我在湖南省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从事湖南省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期间。现场抓获盗窃惯犯一名,被隆回县委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本人通过警校书本知识学习和在公安机关实习、跟班运用,积累了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希望能充分发挥出来,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特向上级领导申请调入公安岗位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为我提供一个从事公安工作的平台和机遇。更好地发挥公安专业特长,勤奋工作,扎实进取,勇于担当,力争在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特此申请!

附:学习工作简历及受奖情况

申请人:孙明清

电 话:13975980098

2018年10月12日

学习工作简历及受奖情况

一、学习工作简历

孙明清,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09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罗洪镇安监站干部。

2006年8月至2009年6月毕业于湖南司法警官学院法律专业专科;

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毕业于湖南省警察学院专业侦查学本科;

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在隆回县荷香桥镇三支一扶工作,担任组织干事、办公室文秘、统计员、人大通讯员等。

2010年9月2012年4月在隆回县荷香桥镇安监站工作。

2012年4月至今在罗洪镇安监站工作,担任过副站长、环保专干、宣传干事等职务。

二、受奖情况

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优秀个人(2010年);

隆回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9年);

荷香桥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9年);

隆回县委、县政府“廉政建设”征文乡镇机关三等奖(2009年);

隆回县环保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

隆回县旅游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

本人从参加工作至今已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报道共计1000多篇。


附件1:201902112139355814.doc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02-12 08:25:53.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2-12,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信息办回复如下: 工作调动请找相关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