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人民医院旁双江路小巷住户利用公共人行道当收费停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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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2-02 10:32:45.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人民医院旁双江路小巷住户利用人民医院停车位长期短缺的条件将自家门前的公共人行道占为己有,供来往车辆停放并收取停车费。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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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02-12 09:24:2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02-12, 城管执法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如下:
来信中提到人民医院双江路小巷住户利用公共人行道当收费停车位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对城市管理的相关要求,该问题不在我局管辖权限范围,原因如下:
该住户没有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摆放物品占用人行道。
根据我县城市发展水平,人行道违停抄牌目前主要针对四条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背街小巷暂未纳入抄牌处罚范围。
车主自愿向该住户交停车费以及该住户违规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车主可以拒绝交停车费,如果该住户强制收取,车主可以选择报警。
城市管理靠大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管理或提出建议,我局对当前市容秩序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城市环境优美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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