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退役一次性补助金和退役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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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2-06-02 00:02:17.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我是2011年底退伍的大学生士兵,安置相关规定退役享受城镇退役待遇,退伍时在咨询县民政局的基础上选择了自主就业,领取了部队的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当时民政局答复是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和县民政局自谋职业补助(约20000元)不冲突,我才选择了自主就业放弃县政府安置。按照2011《退役安置条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县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什么邵东县民政局不考虑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坑害退役士兵。盼县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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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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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2-06-09 00:02:17.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2-06-21,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办公室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携带城镇士兵优待安置证、退伍证、身份证到我办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并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和技能培训费。2011年退伍回来的城镇士兵,在部队已选择自主就业的,同样享受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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