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博雅蓝天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就交房,私自占用小区空中花园架空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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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12-14 17:29:10.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博雅蓝天小区原定9月30日之前交房,但开发商为了不赔违约金,在没有达到收房标准,没有工程验收两证一书的情况下要业主交房,强行在没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还从10月1日开始算,小区三楼空中花园公共面积架空层被开发商私自占用砌房。希望有关部门县领导能重视,帮博雅蓝天所有业主解决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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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8-12-28 14:38:38.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8-12-28,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房产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博雅蓝天”项目位于建设中路邵东县中医院旁,由邵东县大贵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且符合交房标准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如甲方因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市政配套工程及设施延期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的事项,甲方在发生该事项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2、2018年10月28日该公司邀请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物业服务费应从达到交付使用日之后开始收缴。
3、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因建设中路进行封闭施工,对该工程的施工建设进度有较大影响。
二投诉事项调查处理意见
1、“博雅蓝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故可交付使用时间应为2018年10月28日起,已达到交房条件。
2、该项目因建设中路封闭改造,影响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导致交房时间延迟近一个月时间,建议双方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
3、10月1日到10月28日已收缴的物业服务费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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