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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请求开发区发放给我住房拆迁安置卡报告
来信时间 2018-09-25 21:54:53.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某,2013年12月本人与邵东县开发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书上说:新宅基地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开发区说按农村户口安置2间);2017年8月,我的住房及我继承的老房屋都被邵东县开发区拆除,现本人无任何住房,本人完全符合安置住房条件,为什么邵东有的村一签《房屋拆迁协议书》,就签协议安置几间,但是直到现在开发区还没有给我发放住房拆迁安置卡,这即影响拆迁进程,又不安民心。 现请求开发区发放给我住房拆迁安置卡为感!!

村民:李某


附件1:201809252138273070.xls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8-10-04 11:05:43.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10-04, 已处理
答复内容
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如下: 大田社区李某所反映请求开发区发放安置卡的问题,经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部派人调查,李某已与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并将其房屋实施了拆除。按照开发区现行政策,从拆除房屋时开始发放过渡费租房费及水电费,实行租房过渡。待安置条件成熟后,以组为单位设立安置区,按县2009年7号文件实行安置地重建安置。该组的安置区位置定在兴和大道以南、荷田路以北、解放北路东西两侧。现在该地块内尚有本地四组、五组房层尚未完全拆除,安置区暂时不能建设,现在不能发放安置卡。 关于她所提有此村在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就签协议安置几间的问题,据了解,邵东产业园是有这个做法,但邵东经济开发区所实行安置办法是安置区建设完成后,再对安置户有关户籍及房屋权属证明等影响安置面积等材料收集后,再确定安置间数,张榜公布、抽签定位后再开安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