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宅基地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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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9-24 20:15:46.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见附件 附件1:201809242015128988.jpg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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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8-11-23 17:23:18.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8-11-23,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砂石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我镇收到来信后,立即安排专人入村进行走访调查,现将纠纷调解处理情况汇报如下:镇政法委员刘某、农业副镇长张某、国土所长王某、驻村干部李某及村支书杨某、村主任申某及村民金某华、金某云到现场进行第三次调解。多次电话通知金某回来参与调解,但他不肯回来,委托其堂兄金某溆全权代理。经过再次调解,达成以下意见:一、金某安同意金某在原址修建房屋,并提供杂屋地;二、金某安在旁边修建房屋,双方屋后空地兑换;三、金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向法院起诉,由县人民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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