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求户口回原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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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9-19 10:04:57.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我 叫姜某现年53岁,父亲姜某(2013年逝世)民办教师原籍本县牛马司镇新桥村四组,我早年因父亲在牛马司镇任教,我三兄妹都落户牛马司镇联校,由于学校无房,父亲退休后都回原籍在新桥村四组三间老屋内居住(系祖父留下),且在组上分有自留地和山地,现父母都已经过世我和我老婆都没有工作,特恳请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我们将户籍转回新桥村四组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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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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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8-09-21 09:22:54.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8-09-21, 公安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牛马司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镇立即安排驻村干部与村干部联系沟通,村里意见是姜某需和4组沟通,经组里群众同意后,村里同意其从镇中心学校迁移户口至原新桥村,本人和村干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到镇派出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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