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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求责令黑田铺镇扶贫办纠正将我户错删出贫困系统行为,重新纳入
来信时间 2018-07-28 23:39:44.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关于投诉邵东县黑田铺镇扶贫办乱作为违反上级扶贫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强行删除,邵东县扶贫办明知下属单位违反政策操作不制止,不作为、不担当的报告

我叫黄某,男,现年50岁,邵东县黑田铺镇高家铺村7组人。户籍人口4人(父母户籍不在一起),自己因患有慢性支气管炎无法从事重体力活又无技术,长年靠在周边打点零工为生。妻子陈某现年48岁,身体不好又无技术,常年在家照顾孩子读书和照顾两位年近80的父母。女儿现年19岁,湖南工程学院大一学生。儿子现年17岁,在邵东十中读高二。全家生计全靠我一人打零工和借贷维持,我家年收入基本上在2万元左右。然而供养一个在校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的费用每年就高达4万元左右,就算自己不吃不喝每年都要靠向亲朋好友借贷维持子女读书,现在家中早已债台高筑,苦不堪言。

2014年,乡村两级根据我家因学致贫的实际情况,通过村组评议将我家纳入了贫困系统,让我家成为了一名沐浴党恩的贫困户,享受了扶贫政策,也让我和一心向学的子女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可今年7月12日,正当我家处于最困难的时段,村干部转达镇扶贫办通知,说我有营业执照没有注销,要我立即到工商局注销,否则属“四类对象”要整户从贫困系统删除。

2012年的时候,村里需要一个在村部帮村里收收电费、发放报纸的人,当时的村干部看我平时为人老实,就叫我去搞。同时邮政也想在村里搞一个销售种子化肥的便民点,就叫我一起搞起来,村里在村部提供办公场所,我自己用了近万元买了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邮政局就统一给我去办了个工商登记。由于当时已错过了春耕季节,几乎一包化肥都没卖出去,小地方收电费一天也挣不了几块钱,村里又不给发工资,做了5个月,也就是在2012年底,自己连投入的钱都没挣到,无赖之下我就没做了,因为当时工商执照是由邮政局统一去办的,自己老实巴交又很无知,便没有及时将工商执照去注销。2012年底至今,我全家就再也没有从事过商业活动,自己一直在周边打零工。上述情况,由于当时便民点就在村部,村里和当时的村干部及周边老百姓都可以为我作证。镇里也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完全属实。

2017年13日,我只好登报营业执照作废,16日办理了注销手续。但当我把工商注销、村里、邮政等相关证明到镇扶贫办时,镇扶贫办还是将我的贫困户从系统整户删除。给我的理由是:全镇像我这种对象有很多,只要是之前曾经办理过工商营业执照的镇里“一刀切”,我又没有得重病等。可我却从与我村搭界属新邵县的太芝庙镇了解到,新邵县像我这种曾经办过工商执照,但纳入时及之后没有经商事实的情况,只要注销了工商执照就继续保留贫困系统。我只好找到了县扶贫办了解政策,县扶贫办说我县政策不一样,我这种情况主要是镇、村两级的事,只要镇里同意就可以不删。我又只好找朋友帮忙向邵阳市扶贫办咨询,市扶贫办一主要领导明确回复说:确定是否是贫困户唯一的标准是看“两不愁三保障”,2012年办了便民点,只做了半年不到,到2014年已经早没搞了,不能算“四类对象”。而且,该户在评定时是因学致贫,可见其现在没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因此该户不能做整户删除,应保留其贫困户资格。可我了解到邵阳市的扶贫政策再次请求黑田铺镇扶贫办将我保留在贫困系统时,镇扶贫办跟县扶贫办通过电话后,叫我找驻村干部把相关证明拿过来,在我高兴地去拿了证明后,镇扶贫办却又明确告诉我,镇里分管的刘副书记不肯。我找到刘副书记,想了解我到底可不可以保留在贫困系统,刘副书记说要研究,过一天我再咨询时说可能很难。我再次找到县扶贫办要求告诉我到底按政策我户可不可以保留在扶贫系统,县扶贫办始终不给我明确回答,还是说只要镇里同意就可以。

现在听说扶贫系统马上就要关闭了,我心急如焚之时,在将我户强行删除出贫困系统问题上,心中许多疑惑无法理解。

难道黑田铺镇执行的和邵阳市不是同一种扶贫政策吗

难道邵东县、黑田铺镇的扶贫政策有难言之隐,无法正面向老百姓答复吗

难道邵东县扶贫办执行的是上级服从下级的扶贫政策吗

难道黑田铺镇扶贫办政策执行出现了偏差,县里也把镇里为是,不予指导制止吗

难道去年省里就说扶贫工作不能“一刀切”,要实事求是,黑田铺镇例外吗

难道黑田铺镇只有重病才能纳入贫困户,因学致贫不允许吗

难道因为像我这种情况很多,很多人的利益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损害吗

难道黑田铺镇的刘大副书记权力大到可以制定扶贫政策

万般无奈之余,我只有向上级领导申述,对我这种情况调查核实,如果我户符合继续保留在贫困系统的政策,责令黑田铺扶贫办将我户错删出扶贫系统行为予以纠正,重新纳入。如果我不符合我市、我省、我国的扶贫政策,应该整户删除,请依政策文件给我一个明确答复。我就算砸锅卖铁也会让我的子女完成学业,不为别的,只为他们长大后不再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无奈的贫困户。同时我也对黑田铺镇扶贫办违反上级扶贫政策乱作为行为和邵东县扶贫办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进行投诉,敬请领导调查处理,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黑田铺
答复时间 2018-08-07 17:17:48.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8-07, 黑田铺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黑田铺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黄某户原属我镇贫困户,在今年5月份贫困户动态调整时,县审计局发现黄某名下有营业执照,疑似四类人员。经过镇村核实,黄某名下的营业执照办理于2012年10月,注销与2018年7月16日,而黄某户是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户,识别当年名下有营业执照,并且黄某事实上经营过营业执照上的邮政代办点,因此黄某户属于四类人员。 据了解,黄某户在高家铺村与兄弟黄某伟共有一栋4间三层的红砖住房,黄某本人在邵东做电焊工,打零工每天200元,平均每月收入2500元左右;妻子陈某声称因肠炎、贫血等疾病无法做事,但是并未丧失劳动能力(提供不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材料),目前无业在邵东十中陪读。根据目前黄某户的家庭情况,夫妻双方均有劳动能力,人均收入每年约7500元,无法做四类人员特殊情况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