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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求帮助解决我儿溺水死亡事故
来信时间 2018-07-26 22:45:14.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天凄凄、人悲切,良心何在

------请求帮助解决我儿溺水死亡事故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向您哭诉:我那活泼可爱的7岁小孩短短10分钟的时间就没了,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充满好奇的世界,他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啊!作为同为父母的您,请给予我帮助!作为社会的好人,请伸出您的援手!作为社会的好官,请给予我公平!

我的儿子,2011年5月15日出生,才刚满七岁,随我一直住在黑田铺镇龙园村居委会邵东职业中专斜对面。2018年7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他和妹妹及小伙伴三人去龙园小学玩,经过黑田铺镇龙园村居委会的池塘边时,看到池塘里有红色的金鱼,哥妹两人通过虚掩的池塘栏杆门走进池塘去抓鱼,妹妹不小心滑入池塘,哥哥赶紧去救妹妹,小伙伴赶紧在岸上用木棍把妹妹拉上了岸,当他再用木棍去拉哥哥时,发现哥哥已不会抓木棍了,伙伴和妹妹跑回家喊我们大人,等我(儿子母亲)匆忙赶到时发现儿子已浮在水面上,我立马走下池塘把儿子抱上来,可儿子嘴唇乌紫,我立即给儿子做心肺复苏并拨打了120,同时喊来了当地医生抢救,20分钟后120赶到并进行抢救,借助呼吸机我儿子有了微弱心跳,然后送到邵东县人民医院,并于2018年7月21日20点30分左右转到邵阳市中心医院抢救,但无力回天,我的儿子于2018年7月22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永远离开了我们,尸体现还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

对于我儿子的死,黑田铺镇党委政府和黑田铺镇龙园村居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有以下责任:

1、事故发生地属黑田铺镇龙园村居委会的村部,该村为合并村,合并后由于黑田镇党委政府没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2017年村支两委换届新的班子与原老的班子没有交接好,两村支委、村委无法融洽,导致该村部一直未使用,事发时村部办公房钥匙还在原老班子手里,村部无人管理,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该假山和池塘原本没有,是在建村部一起修建的,主要是供于消遣娱乐(当时肯定得到黑田铺镇政府的允许)。但在人口集中,活动频繁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不应该改变土地性质,修建供于消遣娱乐用途的设施,这是违法建筑。

3、安全设施没有到位,虽有低矮的铝合金围栏,但锁已打开并锈坏,不起任何作用了,小孩能轻易进入。

4、虽然村部管理者意识到了池塘危险,采取了围栏,但是没有加强管理,锁生锈已坏了也没有及时更换,意识到了安全隐患的存在但没有采取措施,客观上放任安全事故发生。

5、池塘水深1.5米左右,又喂有人人喜爱的金鱼,池塘附近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无知的小孩又怎能不去。

6、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邵市政办明电【2018】27)精神,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对所辖区域的水塘进行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生此溺水事故,这是黑田铺镇党委政府和龙园村没有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这是严重失职。

7、我儿已死亡有6天了,现在还放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太平间,但黑田铺镇党委政府和龙园村居委会对于此事故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说法,这是严重不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龙园村居委会作为假山和池塘景点所有方、管理方存在以上安全管理上的过错,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由于其过错直接导致小孩溺亡,如果没有修建该违法建筑,根本不可能发生溺亡事故;如果锁没有坏或者有警示标志,也不可能发生溺亡事故;如果安全防范到位或者管理到位或者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也不可能发生溺亡事故,所以龙园村居委会依法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黑田铺镇党委政府负有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但事至今日黑田铺镇党委政府和龙园村居委会没有一个站出来承担责任,我儿何时才能入土为安,都是为人父、为人母的人,将心比心,请各位领导为我做主。

尊敬的领导,人已逝,您叫我如何过得 请求政府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让我儿在天之灵能安息。我们万分感谢您们。

死者父亲及母亲敬上

2018年7月26日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8-07-30 17:05:36.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7-30,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黑田铺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徐某,男,徐某权之子,廉桥镇人,居住于黑田铺镇龙园村园艺片十三中对面圆通快递。 事发地点为黑田铺镇原园艺村村部,园艺村合村后为龙园村,此村部由于资金未付清,龙园村支委决定暂时在原龙政村村部办公,2016年以来园艺村村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园艺村部在修建时,在村部右前方挖了一口小池塘,且当时为了安全在池塘周边设立了标准的围栏(1米3高),在村部闲置后每周对池塘围栏锁头进行巡查。 2018年7月21日,徐某权之子徐某及其女儿等三人在我镇原园艺村村部玩耍,后进入围栏发生意外,事发后派出所立即出警依法处理,收集证据,现场发现锁头已被人敲坏,徐某经抢救无效在邵阳市中心医院死亡。7月23日,收到信息后,我镇由党委副书记带领工作组开始介入调解,一周内我镇工作组及廉桥镇的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向死者家属做工作进行相关调解,7月23日黑田铺镇政府工作人员、廉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龙园村村支两委和死者家属代表在龙园村部召开第一次调解,7月24日同样的人员召开第二次调解,7月25日黑田铺镇、廉桥镇两位党委副书记共同向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7月26日在我镇召开第三次调解会,7月27日分组做工作,期间死者家属情绪不稳定,一直在我镇镇政府闹访、扬言以死相逼、堵镇政府办公,严重影响我镇办公秩序。7月28日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此事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