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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退伍军人的拆迁安置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来信时间 2018-05-06 22:03:18.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在部队服役16年,(1999.12-2015.12)退伍后选择的是自主就业。我选择自主就业的一个重大原因是因为,2009年4月。我家的老房子(现在的位置是四完小拆迁)拆迁了,我有三间安置地(北岭路上红岭路以东)。我选择在部队就退伍目的就是多点钱可以把房子盖起来。

但是退伍将近3年了(拆迁9年了),我的安置地迟迟没有到位,每年给的那点过度费,根本就不够生活。

退伍以来眼看邵东发展越来越好,路面干净了,空气清晰了,而我作为一个邵东的本地人现在却要到处找房子,居无定所。恳请尽快落实我的安置问题。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8-05-15 09:57:46.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5-15,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9年4月3日曾某与县经开区社会工作部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协议第二条写明:曾某现有人口3人, 其父亲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43.8㎡,两兄弟各占一半,即曾某占土地使用证建筑面积121.9㎡,可安置房屋2间。本人愿意在北岭路(红岭路与北岭路开始)东段安置,待安置地及安置方案出台后,并且要四完小拆迁户安置后才能安置。目前安置地已经落实,正在分批次按步骤进行安置,并且已安置了几户居民。同时根据协议内容,待等四完小拆迁户安置完成后,曾某即可安置到位。因此,曾某应当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县经开区工作,以便尽快落实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