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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邵东水东江镇无法无天!限时不马上解决好合理合法诉求下午3点前全国发布!
来信时间 2018-03-01 11:50:40.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邵东县水东江镇无法无天不把中央放眼里,不执行省委和市委解决批示!阳奉阴违欺百姓无耻!现在非法拦访打断曾某爱人手还说就要暴力执法他派出所就是欺骗鱼肉老百姓的黑社会怎么样!这些录音和照片证据我已上传到北京人家手中下午三点前全国公开发,另外将有人在北京大量发资料要上面看到!你不马上解决你看你那些假文明城市、假信访经验、假撤县设市老百姓毫无获得感的材料都给你曝光!你拦这两个另外一队带材料在北京等你!无法无天的邵东水东江基层政府要在全国人民面前见光死!!!!!!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8-03-11 10:54:58.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3-11,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水东江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一、曾某案由及其诉求 曾某系水东江镇石牛村人,1975年9月任职于汪塘乡牛山小学,1980年7月结婚,1981年9月生育第一胎女孩,1983年6月生育第二胎女孩。 众所周知,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除了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外,原则上所有的公职人员不得生育二胎。因此,曾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具备生育二胎资格(虽然其将小孩散给了未生育的人家)。所以,县委组织部对曾某作出了 “开除留用两年,工资降两级”的处理。对于超生二胎的错误,曾某当时也作了书面检讨,有过正确深刻地认识。但1986年5月,曾某未向组织反映,又生下第三胎。1986年9月,乡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组在清查人口时发现了其生育三胎的问题,就上报县计划生育办,追回了此前村组个别领导违规办理的准生证。对于生育第三 胎的错误,曾某当时同样作了书面检讨。1988年1月,邵东县人民政府鉴于曾某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将处分文件发送至各区(乡)联校、高中、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汪塘乡牛山小学、汪塘乡人民政府、石牛村,佘田桥区公所。 综上所述,1988年1月邵东县人民政府对曾某作出: 开除公职的处分事实清楚无误,适用政策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处分决定不容更改。此外,2016年曾某致信市长信箱进行投诉,邵东县教育局、邵东县信访局分别作出了 “曾某诉求理由不成立,也没有政策支持”的答复,并予以结案。 二、关于“爱人手被打断”的问题 关于曾某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我镇多次依法依规向曾某夫妇做过解释。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某夫妇无理取闹被我镇工作人员劝返时,曾某爱人情绪激动突然拿出折叠小刀,派出所民警及时握住其双手进行制止并没收小刀,未出现任何流血伤害,派出所也未有任何暴力执法。“爱人手被打断”的情节不属实,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