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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投诉邵东县工商局行政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18-01-15 19:38:46.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去年12月6日收到邵阳市工商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关于受理“邵东县文博士箱包有限公司”投诉举报案件的分送情况告知书,告知书中提及已将该案件转送邵阳县工商管理局调查处理,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为 工商投(2017)第043号 和 消费者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为 工商举(2017)第25号。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而至今已经1个多月了,还未接到邵东县工商管理局任何电话,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现对其进行投诉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8-01-17 11:30:29.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1-17,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17年12月6日,共收到通过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全国12315平台转来关于“邵东县文博士箱包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件2件,12月7日由我局牛马司所办结。2018年1月8日,经省、市、县信访局转来反映“邵东县文博士箱包有限公司天猫店铺文博士旗舰店虚假宣传欺诈 消费者”的网上信访事项,我局也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于2018年2月2日办结,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信访人。所以,投诉我局行政不作为不符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