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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在邵东投资办民营医院政府支持吗?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来信时间 2012-04-04 09:17:26.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艾县长:您好!

我和我的朋友想在邵东办一家民营医院。我朋友祖籍邵东,现籍江苏。想回邵东办医院支持家乡建设,预计总投资2亿(人民币),首期投资1-1.5亿。我们咨询了几家相关部门,都没有明确答复。

请问:政府是否支持开办民营医院,如果支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期盼回复

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2-04-11 09:17:26.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2-06-21,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卫生局回复如下: 根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同时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民营医院按同等条件纳入基本医保、农保范围; 二、民营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可互相转换(可以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以申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贴; 四、优化民营医疗机构用人环境,其医务人员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享受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待遇; 五、支持民营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 六、可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七、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用地应以市场配置的方式获取。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