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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来信时间 2017-05-02 16:10:0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我是湖南邵东一名在职职工多年前已经离婚,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由于自己多年前患上帕金森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所以一直在家而没有住院,而单位领导又强烈要求自己病退或者提前退休,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自己的工资,如果没有这工资经济来源全家就只有死路一条,而家里上有七十岁身体不好的母亲,下有今年正在中考的儿子,自己也在县政府咨询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回答是不符合相关规定,我想请问一下什么情况下符合相关规定,是不是等人没啦就符合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么说不符合相关规定要么就不理睬,请领导给特别困难职工做主,请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怎样申请,像我这种情况还有没有资格申请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7-05-12 16:10:07.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3-27,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民政局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由邵东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邵民发〔2015〕60号],该文件明确享受医疗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而信访者自述是邵东县一名在职职工,不属于医疗救助 政策范围之内人员。 第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邵 民发〔2015〕60号]文件内容,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的范围是: 1、0-14岁城乡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狭窄、主 动脉缩窄、法络氏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白血病(急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2、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子宫癌)的低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