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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来信时间 2012-03-01 15:58:54.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县长:您好!
    我于前年贷款买了房,每月需还贷2000元左右,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经济紧张,却被告知住房公积金只能在买房后12个月内提取一次,其他情况就只能是退休之后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本就为百姓的住房保障而生,若不能为买房建房提供优先服务,而是等到退休养老之后方可领取,则失去了其存在的应有之义。恳请县长大人于百忙之中给予关注,期盼住房公积金能有稍为合理稍加宽松的提取政策,我等房贷之民不胜感激!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2-03-08 15:58:54.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2-05-11, 已处理
答复内容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东县管理部回复如下: 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邵金管字〔2009〕1号)规定,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答复如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自住房房租费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3年以上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调出本省,且户籍迁出的。 职工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次,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你的情况可依照第(一)项规定,在购买自住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依照第(二)项规定,在全额还清购房贷款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