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邵东县界岭镇长塘铺村村长宋子明不顾他人死活在邻村腊树村烧石灰窑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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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6-05-01 23:46:11.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各位领导: 你们好! 20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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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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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6-05-11 23:46:11.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6-11-14,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邵东县环境保护局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交予法规股进行处理,现将情况进行说明。
一、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调处,投诉人反映的石灰窑是位于邵东界岭镇腊树村。
二、投诉人所反映的企业基本情况
据调查,邵东界岭镇腊树村宋子明石灰窑主要从事石灰烧制加工,其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产生气味及灰尘影响居民生活。宋子明石灰窑是2012年周平来以每年2000元的租金租给宋国生后卖给宋子明的,当时周平来任生产队长,租金交于周平来。
邵东界岭镇腊树村宋子明石灰窑承诺将原料生产完就不生产了,但原料还要5、6个月才能生产完;周平来要求给其砌围墙减少气味及灰尘影响才允许其把材料烧完。现界岭镇政府还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我局已于5月16日对宋子明石灰窑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邵环停字【2016】06号),要求宋子明停止石灰烧制加工。并于6月1日,根据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政办函【2012】70号转发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湘环发【2012】19号文件,将对宋子明石灰窑行政处罚的相关材料函告邵东县经信局,要求经信局通知供电单位及时依法对宋子明石灰窑实施停电、断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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