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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邵东县东风路文化社区为百姓办事乱收费
来信时间 2015-07-16 04:02:52.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为了小孩读书方便,我在文化路书香雅苑买了一套住房,想把小孩的户口迁过来。2015.7.15下午我带着相关材料到文化社区办理户口事宜,但被要求缴纳400元“社区共建费”。这应该属于属于违规收费吧 但是不缴,她就不会办理。当时我还有急事,所以就心不甘、情不愿的交了400元,得到一张“社区共建费”的收据。随后才把事给办好。据我所了解,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因此,不得强制向社区居民收取费用。在习主席——“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之下,还有这么多利用职务之便,给顶着炎炎夏日来办事的小老百姓设门槛,收取莫须有的费用!最后,这收来的钱又到哪里去了,我们真的不得而知!!!
      希望领导能明察秋毫,扼杀这种不正之风!!!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5-07-26 04:02:52.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5-09-30, 已处理
答复内容
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我办在接到关于文化社区为百姓办事乱收费的投诉件后,立即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处,现将该事件缘由及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2015年7月15日下午,文化路书香雅苑居民魏洪博之妻周思妍带着相关资料到社区办理本人及小孩户口迁入,在办理中,社区工作人员向周思妍说明:按照县城16个社区的统一意见,对迁入户口的人员以自愿的原则收取社区共驻共建费200元/人,迁入2人则需收取400元。在周思妍缴费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也向其解释:此项费用是根据居民自愿的原则收取,收取上来的经费也都用于社区办公经费补给。   县财政每年拨付社区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5名)工资共计10万元,这10万元发了人员工资之后,办公经费所剩不多。社区经费运转困难,我县其他十几个社区均存在类似情况。   周思妍回家之后把缴费的事情和丈夫魏洪博一说,魏洪博觉得这种费用是不应该收的,于是在网上发帖进行投诉。社区工作人员于7月20日知晓情况后,社区书记廖琼琦第一时间将事件了解清楚,并联系魏洪博妻子周思妍。周思妍说当时收取费用时社区人员确实做了详细解释说明,其本人也觉得既然大家都交,那我也交,于是自愿上缴400元。但是丈夫魏洪博了情况后认为不该收取,于是就在网上发了贴。在协商中,社区表示:社区共建费是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上收取的,如果居民不愿意,可以不缴纳。在和周思妍进行沟通后,认为她在没有完全了解的情况下缴纳了费用而事后不愿缴纳,文化社区第一时间就退还了费用。经过此次事件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商讨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消对居民收取任何不合法费用。   对此事件,我办要求文化社区作出深刻的检讨,同时,也要求其它四个社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取消对居民收取任何不合法费用,确保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办事宗旨,更好的服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