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求落实信访协议,撤销与过期,建筑与使用证不符的土地使用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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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4-12-30 18:58:17.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1999年,在原两市镇付镇长王建平的介绍鉴证下,梅岭村原书记与贺敏中签了协议,梅岭村梅岭组与立新组都由开发商贺敏中代办,在各自的土地区域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2003年办结土地使证手续。邓玉新,李世泽的于2007年都转让给了火厂坪的何利军,何利军于2007年破土建房,宅基地却座落在梅岭组区域内,梅岭组同时上访,经原邵东县委书记周国利立案督办,邵东县信访局,两市 镇,国土局城关国土所,规划局调查确认,规划局放线打桩时与开发商及国土局审批确定的界址不符,后来在这些部门调下达成议,协议第二条是;将靠近1814线和太平饲厂交叉口剩余的土地给梅岭组,邓利民以没签名没由不予认可,2012年邓利民在这块土地上建房,梅岭组村民实名举报到规划局执法大队,但至今没有拆除,2014年12月30日,何利军梅岭组区域内开工建房,,实际导致信访协议不能落到实处,,划给梅岭组的土地也成为空谈,李世泽转让给何利军的土地使证的土地是立新组区域,现在梅岭组区域内建房,与颁发的证件不符,而且超审批已有11年,远远超过了《土地闲置处置办法规定》的有效期限,请求政府撤销李世泽转让给何利军的土地,返还给梅岭村。 邓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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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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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5-01-06 18:58:17.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5-08-06,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邵东县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此事已由原两市镇政府进行过调解,并签订协议。经调查,现这块土地尚未建房,实质性纠纷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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