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问教师可以在编不在岗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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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1-12-09 16:23:45.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流光岭联校弄虚作假,教师在编不在岗。不但老的有不在岗,发展到刚刚考进来的新教师也都在外面做事,工农小学的老师申少波应该是在编教师,10年新考进的来,学校只看到有这个人的编,从来没有看到来上过一天课,我们一个人要做两个人的事,听说其本人考上正式老师后就只呆在流光岭中学了上了不到一年课,还没有转正了,够牛皮的,然后跑到广州市一所私立学校龙文辅导上课,工资有六七千的,比我们这些本地教师强多了,请问这样情况,教育局应该怎么处理了 在编,不在岗,拿着比你上班的人还多的钱,生气白生气。作为一个老师不上课,天天搞副业,或者副业变主业,有没有人监督。现在大学生毕业想考一个教师编制那么难,竞争这么激烈,像申某这样的人既然不想当老师,就把职位让出来,给其他人一个机会。乡村教育是差了点,待遇比不上城里学校,但是不能占着茅厕不拉屎吧。他们说在编不在岗的都有后台,不知道申少波的后台是哪个,不然为什么联校都不闻不问了,包庇他了。我看就都是教育的蛀虫,没有为邵东教育作一点贡献,邵东人民不能白白养活这些蛀虫来的,县财政不能拿钱养“闲人”。另外向县里提个建议,清查在编不在岗的不能只点交通方便的中心学校,偏远的村小也应该一个不放的清查,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冒名顶替的现象要严厉打击。本来乡村教育县里招这么多本专科生,如果他们都这样挂个名字,然后就走人,乡村教育如何提高质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从何谈起。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直接冲击了教育质量的提高,说严重点是诱发了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县委县政府一定要严惩这种现象!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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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1-12-16 16:23:4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2-01-06,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教育局回复如下:
县教育局接到《县长信箱原件送阅》反映流光岭中心学校批准2010年招聘的新教师申某外出并且在编不在岗的事情。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谢毅勋、申署民两同志实地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申某同志是2010年9月招聘为我县初中语文教师并按分数选岗到流光岭中学工作,任初中一年级143班班主任,教143班语文和142班、143班政治,共两个学期。由于申某在流光岭中学工作期间曾与该校女教师××谈恋爱,到2011年6、7月份,两人因恋爱关系日趋紧张,同时涉及到经济纠纷,矛盾逐步升级,双方家中也卷入了矛盾漩涡中,并且很激化。流光岭中心学校领导和流光岭中学多次做两教师思想工作,化解无果。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中心校在2011年9月将申某调到本镇工农小学工作,并安排该教师到县进修学校美术培训班学习,本镇的工农小学也没有安排申某的教学任务。后因进修学校美术培训班因故改期,2011年10月,申某本人向流光岭中心学校要求到广州的亲戚朋友处回避一段时间。当时中心学校领导考虑申某因恋爱关系破裂,双方矛盾激化,双方家长也不太冷静,为避免万一出现意外,有利于缓和矛盾,中心学校同意了申某的请求,并将工资卡收交流光岭中心学校。
鉴于,申某老师2011年10月至12月中旬外出,历时两个多月。虽经中心学校批准,但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流光岭中心学校超越了批假权限,虽然是为了缓解和处理矛盾,但没有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为此,教育局决定取消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向教育局写出书面认识。取消申某老师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和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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