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邵东市建设工程附加征收税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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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4-08-09 16:46:11.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邵东市自2019年撤县改市升级为县级市后,在建设工程中缴纳附加征收税费率是按市区标准还是县城镇标准缴纳?敬盼回复!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邵东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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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4-08-15 14:34:1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4-08-15, 国家税务总局邵东市税务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现回复下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邵东县设立县级邵东市的批复》、《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东市成立有关事项的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前,对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大禾塘办事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适应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的,适应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在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的,适应税率为1%。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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