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城镇自建房出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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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3-12-13 17:19:18.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城镇自建房按商品房那样出售,能不能购买?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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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3-12-14 09:22:31.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3-12-14, 住建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我单位多次通过电视媒体、张贴公告、官网通告、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敬请广大消费者防范风险,并告知: 一、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团购、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形式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不得收取任何款项。 三、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所销售的房屋。
邵东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