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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邵东龙成水泥有限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19-12-24 09:16:44.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邵东市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佘某,男,汉族,现住湖南省邵东县野鸡坪镇墨石村。从1998年开始,本人在邵东县龙成水泥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8月,经邵东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从1998年起本人与邵东县龙成水泥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自从裁决书生效开始,本人前后多次到邵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的同志说龙成水泥有限公司一直到拖延,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办理。这一拖就是两年! 本人分别致电了湖南省住建厅、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市两级都表示可以补办。为了进一步确认,本人到湖南省住建厅信访咨询政策,住建厅的领导接访并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两年过去了,龙成水泥有限公司置国家法律不顾,强行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恳请人民政府为人民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尽快处理此事。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0-02-14 11:34:24.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0-02-14, 住建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东市管理部回复如下: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东管理部与您已就该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也当面听取了您的诉求。邵东管理部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情况8月9日立即就该问题上门与龙城水泥厂进行了衔接,并向该厂的律师发去了催缴函,目前该厂法人代表的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况,邵东管理部准备近日再次上门宣传政策,一旦有所进展工作人员会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及支持。如有其它情况反映欢迎您致电

邵东管理部0739-220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