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交易 > 政府采购

邵东县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价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5 15:0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东县档案局的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价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用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价性谈判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县档案数字化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
  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页 )

预算(元)

档案数字化项目

加工服务

4000000

4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档案数字化

加工服务

1.

2.

3.

1.

2.

3.

1.

2.

3.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供用商资质要求:
  1. 供用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用商条件;
  2. 供用商特定资质条件:
  1.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 申请人应为专业档案数字加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省档案局备案,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 申请人应具备数字化加工涉密资质;
  4. 申请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 申请人业绩要求:提供至少2份2016年至今与中国境内单位签订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
  6. 申请人具备5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

申请人在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誉声明函)。

a.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b.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

c.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d.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e.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供用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其它说明。
  •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的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25 日下午 5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县政府74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 确定邀请供用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用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用商参与竞价性谈判采购活动。

  • 联系方式

采购人:邵东县档案局  

联系人:罗卫国

电话:18975759886

地址:邵东县县政府大楼749号

 

2017年 5  月 15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邮箱:sdszfwz@126.com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26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