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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发布时间:2017-11-15 14:3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审定、批复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对现有水利灌排设施安全与效益的影响评估,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方案或具体补偿措施;

3、工程建设与设计图纸及相关部门规划与设计审批文件;

4、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的关证照原件;

5、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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