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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16:44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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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期的管理养护体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交通运输局迅速启动《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起草工作。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实际,梳理《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起草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框架,组织召开《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征求各意见,开展了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二、主要内容

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共分为834条具体规定,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5条),包括制定依据、遵循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共4条),包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乡镇(办)场、村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履行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管理养护(共8条),包括管理养护两种类型及相关要求,管理养护评定标准、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交安设施设置主体责任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四章路政管理(共6条),包括管理原则、主体、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资金保障及使用(共6条),包括管理养护资金筹集管理原则、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规定等内容。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共2条),包括考核、问责等内容。

第七章责任追究(共2条)包括责任追究处罚情形等内容。

章附则(共1条)。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养护资金范围。邵东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所指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

(二)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局及各(办场)各司其职,依据职责分工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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