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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信息公开资料

发布时间:2016-11-23 17:4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救助信息公开资料

 

(一)

最低生活保障的含义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一项救助制度。

        (二)

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

1.因病致贫对象。主要指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造成全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常年困难、子女尚未成年的特困家庭。

2.因残致贫对象。主要指一户有一人为一、二级重度残疾或一户中有两人以上是三级、四级残疾的造成全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子女都未成年,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3.因年老体弱致贫对象。主要指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生活常年困难的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

4.因天灾人祸致贫对象。主要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5.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致贫对象。主要指因自然环境恶劣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

6.重点优抚对象,本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成员都较困难,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

7.特困儿童、在校学生无监护人或监护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单身未婚中年人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标准的。

9.经市级以上计生部门鉴定为计划生育后遗症导致本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的。

10.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家庭。

         

  ( 三)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⑴没有经过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的;⑵有劳动能力能够自食其力,但好吃懒做不劳动的家庭。⑶子女有赡养能力但未尽赡养义务的。(4)家中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如空调、机动车和贵重饰品等。(5)因赌博、吸毒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6)进行高档娱乐消费活动的。(7)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8)拒不配合村(居)委会及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调查的,隐瞒家庭真实收入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家庭。(9)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必要的简单装修除外)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住房并简单装修的除外)。(10)其他原因不应享受的。
 

               (四)

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流程

一是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的乡镇(办、场)提出申请,二是入户调查,由乡镇(办、场)组织工作人员到申请对象家庭进行家庭情况摸底。三是村(居、社区)评议,由驻村干部组织村(居、社区)30人以上的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对象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填好民主评议表,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四是乡镇(办、场)评议,乡镇(办、场)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拟保障对象进行确定,并将结果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填好相关的表格,加盖公章,报救助局审批。四是审批,救助局对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核定,确定保障标准,委托乡镇、办事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五)

特困供养对象范围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对象可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六)

特困供养的申办程序 

1、申请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居、社区)民主评议,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由村(居、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办、场)社会民政办; 乡镇(办、场)民政办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2、乡镇(办、场)民政办核实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批。

3、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批后,对审批对象在其户籍所在村内进行二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特困供养。

            

(七)

特困供养的形式和内容

特困供养的供养形式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对象对象在乡镇(办、场)敬老院集中居住,由敬老院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对象在家居住,由村(居、社区)提供照料。按照供养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由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统一打卡到个人存折上;

以上两类供养对象均享受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的救助;享受全额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八)

医疗救助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民政部门认定并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取消临时医疗救助。

(二)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

1、资助对象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

  2)城乡低保人员。

2、资助标准

  1)对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缴资金,社会救助局给予全额资助;

  2)对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应缴资金,社会救助局给予每人每年60元资助。

(三)给予门诊医疗救助

1、日常门诊救助

对散居的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每年发放200元医疗救助金,集中供养对象的医疗救助金一次性拨付到敬老院账户,用于门诊和购药。

2、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1)对低保对象中患有肝、肾移植术后需经常服排异药物的,给予大病门诊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年。

(2)医院门诊血液透晰的特困供养、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民政救助30/次,实行“一站式”结算。

(3)腹膜透晰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或城镇居民报销后按自负费用的6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四)给予住院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

2、救助标准

县内定点医院对特困供养人员、百岁老人住院自负费用按100%救助。

城乡低保人员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7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年。

在县级以上或异地住院治疗的特困供养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医疗补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按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低保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医疗补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安自负费用的50%给予救助,救助封顶线为5000/年。

(五)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

1、对0-14岁城乡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狭窄、主动脉缩窄、法络氏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参照湘卫合医发{20113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2、对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子宫癌)的低保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按自负费用的70%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万元。

 同一对象的血液透晰、腹膜透晰和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子宫癌)以上各项救助(住院救助和特大病门诊救助)累计金额全年封顶线为1万元;其他病种救助金额全年封顶线为5000

                

( 九)

医疗救助的方式

 

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子宫癌)的低保人员住院每年10月底由乡镇民政办收集资料报送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批,救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

    县内住院的低保对象在定点医院直接救助。 对县外住院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民政部门的规定实施医疗救助(需收集以下资料: 低保或供养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复印件和农合补偿单原件)。

 

 

    (十)

临时救助的覆盖对象

持有本县常住户口,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十一)

临时救助的救助范围

 

1、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太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2、因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十二)

不能享受临时救助情形

(1)具有本地户籍而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生活的;      

  (2)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       

(3)属于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人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偿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自杀、自伤行为或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贫困的。


                 

                (十三)

 在全县兜底脱贫对象摸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面复核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财政兜底脱贫对象摸底,低保、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对象全面复核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这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于这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且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邵东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邵东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方案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下面,就这两项工作我现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兜底脱贫摸底,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全面复核的重要性

兜底脱贫对象摸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复核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不管是脱贫工作还是现在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保障工作,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也正在成为新闻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           

兜底脱贫工作是党中央共脱贫攻坚“六个一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脱贫的重要措施。而做好兜底脱贫摸底工作是打好基础、摸清家底的前期基础工作,只有做好摸底,才能更好地立项争资,才能更好保障公平公正。

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复核工作,主要是因操作标准较为模糊、少数基层干部认识不够到位,导致工作中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对于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已引起了高度重视,省民政厅今年就多次要求各县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的全面复核工作。所以我们深入开展全面复核,既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也是为了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现实需要,更是为了实现低保审批审核公开公正、树立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需要。因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精心部署,落实政策,认真把握好兜底脱贫摸底,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全面复核的重点

兜底脱贫对象是指家庭中的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具体要求是“一无四因”,即无劳动能力,因残、因病、因灾、因不可抗力的困难家庭。这项工作要严格把握好政策,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同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县里将组织复核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场)上报的对象进行不少于50%的抽查。

全面复核工作是指对全县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和特困人员按照条件进行重新审核。目前这两类人员已达5万余人,全面复核的基数比较大,任务较重。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和部署。同时,救助局将分5组到各乡镇进行核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落实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对于没有经过民主评议的对象;现任国家干部、村干部及亲属违规享受的对象,有购房、购车、从事个体商业、家庭条件明显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财产的对象;好逸恶劳,不想就业,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对象都不能纳入保障范围。

对于几年前县委政府研究解决的特殊群体的低保,如因国家建设导致失地的农民、因取缔县城慢慢游导致失业的司机、因企业改制导致下岗的伤残军人、因息访的上访人员,本次重新申请的,要分类记录、分类统计,县委政府将在全面复核之后再进行研究,妥善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时效,切实保证兜底脱贫对象摸底,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全面复核的顺利完成

兜底脱贫摸底工作目前还只是摸底,如何兜底现在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标准,所以摸底时不要乱承诺,只是单纯做好摸底,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全面复核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村低保的公平公正,关系到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解读,涉及到个别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因此复核过程中要确保稳定。同时各乡镇要注重时间和效率,在规定时间完成。县委督查将进行督查,每两个月发一次通报,对于全面复核不利将予以通报批评。在复核过程中对乱开口子、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要从严追责。对于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救助局在年底的临时救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县委政府也将酌情考虑奖励。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农村兜底脱贫对象摸底,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全面复核工作全面启动。各乡镇(办事处、场)一定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格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十四)

 

2016年第二季度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

情 况 通 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敬老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敬老院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6月21日--6月24日对全县2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大部分敬老院安全意识强。如:火厂坪镇由分管副镇长亲自参与,逐项排查隐患。排查中发现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已过就立即安排力量到县消防大队更换处置。流泽镇敬老院、堡面前乡敬老院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做到巡查、外出、值班记录完整,时间连贯。

(二)部分敬老院供养方式具有创新精神。如:杨桥镇敬老院将集中供养人员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生活能基本自理人员,二类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将两类人分区分单元管理;对于生活能自理人员10—15人配备一名专职护理员,对于失能特困人员每个单元(5人)配备一位专职护理人员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

二、部分敬老院硬件存在问题

1、大禾塘中心敬老院无消防设施、无围墙、房屋有一角下沉造成墙体基础下沉、五间房子漏水、无防盗窗、照明线路也部分受到浸水影响,严重影响院民生活。

2、灵官殿镇敬老院围墙不完整、因扩建损坏围墙近一年时间未作恢复围墙处置。

   3、牛马司镇敬老院房屋漏水发霉、危害院民健康。

4、砂石敬老院厨房卫生工作差,蒸汽排放未做处理,连换气扇都未安装,开餐时因热蒸汽全在厨房内徘徊,能见度低,亟待解决。

5、水东江镇敬老院消防应急通道没有建立起来,过道防水棚也没有搭建,消防大队多次要求整改未到位。

6、仙槎桥镇敬老院坐落在雷击区,一旦出事,后果严重。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行职责。此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尤其是硬件带来的安全隐患方面,亟待解决。希望乡镇(街道办)能够高度重视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建议对于存在硬件安全隐患的敬老院,针对各自的问题尽早整改到位。

   (二)不甘落后,力争优先。此次检查重点通报敬老院硬件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但检查中,我们也发现各乡镇(办事处)敬老院管理差距大,部分敬老院值班、巡查、外出登记等都未落实,敬老院与周边居民矛盾也未解决。希望各单位能够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对照先进找差距,提高安全管理及服务水平,必要时可以到火厂坪镇敬老院或石株桥敬老院参观学习,借鉴经验。

 

                (十五)

县救助局:聚全局之力  深入扶贫村开展  “一对一”帮扶

 

为切实贯彻扶贫攻坚战有关精神,让扶贫工作见实效。11月10日,县救助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村罗塘村进行走访摸底,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首先,我局干部职工与罗塘村村委班子一起召开座谈会,会上,我局就前段时间的驻村扶贫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估,并就扶贫帮扶的措施以及“一对一”人选的选定与村支两委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随后,我局12名干部职工到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查看他们的生产生活现状,了解他们家庭实际情况,并倾听他们脱贫打算。

走访后,我局将根据12户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立足我县救助职能,对因病、因残的对象给予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并整合有关资源,对要求提供有关技能培训和产业支持的对象,精准制定“一对一”措施,帮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十六)

 

我县召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暨城      乡低保、特困人员全面复核工作动员会

 

   8月2日,我县召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全面复核工作动员会。各乡镇(街道、场)镇长(主任)、副书记、财贸镇长、民政办主任、扶贫班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县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县长助理闵国伟做动员讲话,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兜底对象认定、全面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部署,落实政策,认真把握好兜底对象认定,全面复核的重点;要讲究方法,注意时效,切实保证兜底对象认定,全面复核的顺利完成。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昆怀强调:一是此两项工作乡镇(街道、场)任务重、时间紧,但是兜底保障、全面复核关系到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大家要扎扎实实做好;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    

   民政局局长罗定祥宣读了兜底对象认定、全面复核两项工作的文件。政协副主席李本功在会上做了强调。

 

(十七)

我县对全县5万余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进行全面复核

 

 为进一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从8月—12月,我县对全县5万余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全面复核。

据了解,此次全面复核工作将重点解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档案不完善、保人不保户、拼户、人户分离等问题,最终实现纳入保障对象条件符合、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施保合理的目标。

此次全面复核工作分申请受理、调查评议、上报审批三个阶段。申请受理阶段是全面复核的基础工作,主要是申请低保的对象提供家庭基本信息及贫困的相关资料。调查评议是全面复核的核心环节,主要是各乡镇(办、场)要对辖区内的复核对象进行统一的经济情况调查、召开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和乡镇(办、场)民主评议会,并对拟上报至县救助局审批的对象进行公示。上报审批阶段是全面复核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县救助对乡镇(办、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对30%的乡镇上报对象进行入户经济情况核查,并对最终拟保障的对象进行公示。

 据悉,此次全面复核工作不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而且县委督查室全程参与全面复核工作,严肃全面复核过程中的纪律,确保全面复核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平性。

目前,所有乡镇(办、场)都已启动了此项工作,有的乡镇已进入审核审批阶段。

 

       (十八)

四个“进一步”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邵东县社会救助局工作记实

近几年来,邵东县社会救助局结合工作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深入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精神,始终坚持“创建和谐”这一理念,坚决落实“关注民生、解决民困”这一目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邵东县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优胜单位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先进县。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

加强制度建设。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邵东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无到有,从发展到进一步深化,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低保的实施意见》、《邵东县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邵东县农村低保操作规程》、《邵东县城镇低保分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该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的方方面面,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有序可循。

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是确保低保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目前,该县所有的村(社区)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该村(社区)内的群众代表、老党员、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组成,确保20人以上。低保的评选由民主评议小组通过后交于乡镇、县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是保障低保公平公正不可或缺的环节。为此,今年,该局在1015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永久性的公示牌,确保在低保审批后所有拟新增的低保对象在其所居住的村级组织进行公示,群众对于有异议的对象可以随时予以举报。

坚持排查稽查制度。排查稽查的常态化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法宝。每年年初,该局通过查阅档案台账、实地走访,把成年、退休、家庭条件好转的家庭及时排查清退出来。同时通过清理整顿、阳光行动等大型稽查行动,对于一些村级组织、乡镇不及时进行排查或者排查不到位的情况予以纠正,严把低保“退出口”。

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落实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敬老院是邵东县公办的养老场所,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政部关于供养机构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强调,乡镇敬老院为公益性福利事业单位,要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此,邵东县社会救助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在该县23所敬老院基本上都完成了法人登记。

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能力。敬老院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是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每年,该局举办敬老院培训班,培训班通过实地参观走访先进敬老院、先进敬老院经验交流、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服务人员实践操作能力培训等方式,从软件上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注重特困人员供养安全管理工作。特困人员都是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人赡养人,无经济来源的独居对象,确保他们的安全是保障他们生存权的重要着力点。他们的安全是很大的一个隐患,对于在敬老院集中居住的老人,邵东县社会救助局定期对敬老院进行检查,查看敬老院基础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限期要求整改到位;对于散居的供养对象,制定了”四级走访”制定,要求特困供养对象邻居(抚养人)每天进行走访,村干部每星期进行走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走访,救助局每季走访,查看他们的居住环境、身体状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金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的生活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资助。对于分散居住的对象,邵东县社会救助局每年都会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相应提高他们的供养金,确保他们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发展

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是缓解贫困人员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目前,根据邵东县实际,邵东县社会救助局已建立起“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特殊病种救助”的“五位一体”的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扎实开展住院医疗救助。发展住院救助是发展医疗救助的关键因素。自从2011年10月启动此项住院救助工作以来,截至目前,邵东县39个定点医院启动了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且今年的住院救助人数平均每月同比增长了20%,救助资金的使用平均每月同比增长了12%。

加大部分病种的救助力度。针对精神病、尿毒症等需要长期进行药物控制、透析控制病情的病种,邵东县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加大对精神病、尿毒症的补助力度,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医疗费用压力,达到解决民困的目的。

严格医疗救助审批,规范资金管理医疗救助根据“广覆盖、保基本、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适当向低保、供养对象倾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同时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退休不纳入救助范围,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临时救助机制。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让困难者求助有门。邵东县在所有乡镇都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让临时救助的所有类型都能到一个窗口进行申请,及时得到回复。

创新资金管理方式。根据邵东县各乡镇(办事处)人口比例,按照各乡镇(办事处)实际,每季度下拨乡镇(办事处)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救助困难家庭,要求乡镇(办事处)资金原则上进行打卡发放,便于资金管理,同时杜绝资金克扣、截留的现象。

规范临时救助的对象的资料管理。临时救助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家庭的暂时性生活困难,对于申请对象的认定该局要求乡镇严格进行审查,杜绝一纸报告领现金的行为,乡镇必须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该局定期进行抽查,对于申请对象资料不完善的单位要求整改到位。

实现临时救助对象应救必救。对于生活确实出现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乡镇民政办根据对象户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需要临时救助的家庭进行临时性救助。

 

              (十九)

 邵东县临时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今年我局下发新的《邵东县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改变原来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模式,实行全县银行打卡式发放。从今年开始,救助局不再将临时救助的资金下拨到各乡镇,只给到各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指标分配数。各乡镇民政办按照临时救助审批要求,每季度上报临时救助审批表、金额及对象户电子台账表,救助局将临时救助资金于每季度底统一打卡到对象户。

 

                 (二十) 

关于做好农村敬老院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敬老院:

 目前已进入寒冬季节,雨雪天气随时降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好敬老院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以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保障安全用电为重点的敬老院冬季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要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敬老院和供养对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同时切实肩负起对敬老院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制度,巡查登记责任到人,加强领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务必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在敬老院发生。

二、积极落实敬老院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4次巡查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午夜后四次巡查,及时掌握在院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健全值班记录和工作台账;有条件的敬老院要安装覆盖全院的监视器,随时掌握院内动态。 

二是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院人员做好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敬老院;严禁供养对象不请假外出,请假外出原则上须安排专人陪同,携带有敬老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出入牌,并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以防发生走失、冻伤等事故;供养对象在外过夜的,必须由其亲属到敬老院衔接好,并签定相关协议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乡镇分管领导每月、乡镇民政办主任每周、敬老院院长每天要对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值班人员每天对食堂食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购买不食用变质物品。

四是加强敬老院内务管理。供养对象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原则上实行集中取暖,需要在房间内分散取暖的,必须有相应安全措施:使用木炭、煤取暖的必须有排烟设备,使用电取暖的在出门、睡觉前必须关闭电源;严禁供养对象私自在住房内做饭;确保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五是加强对供养对象的日常照顾。乡镇分管领导和敬老院院长要定期与在院供养对象进行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发现供养对象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定期聘请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辅导,避免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对行动不便的供养对象,在就餐、上厕所时,须安排人搀扶,避免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加强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生活保障,对供养对象的棉被垫被及衣物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添置、更换,安排好取暖设备及相关生活物资,确保冬季供养对象吃好、穿好,过得舒适、安心。同时要及时化解供养对象之间、供养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生活氛围融洽。

六是切实提升敬老院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置能力。对于上次的消防安全检查的整改通知要求,要及时落实到位。有条件的敬老院还可以安装应急呼叫系统,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呼救;加强宣传,在敬老院醒目处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并不定期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提升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对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突发疾病、外来暴力侵害等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能力;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供养对象正常或非正常死亡后,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敬老院要积极提升应对新闻媒体的能力,如敬老院需接受采访,必须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确保新闻媒体客观公正报道。

三、全面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办事处)在12月10日前对敬老院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供养对象外出登记和请销假制度落实到位的排除,并按照下发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逐一对照,并做好排查登记。对于排查出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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