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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毒品 参与禁毒”知识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4-10-25 11:10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县政府副调研员、县长助理、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 胡国彬

同志们:

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学习宣传毒品知识,探讨和推进禁毒工作。当今世界,毒品问题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世界三大公害,困扰和威胁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专家指出,“万恶毒为首”,“毒是万恶之源”,毒品就象一个魔鬼,死死缠住沾染它的每一个人,将其拖向无底的地狱深渊。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医学院毕业的姓王的女医生,她勤奋好学,敬业精神强,看到大量的戒毒人员一次次复吸,她心急如焚。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 ” 她认为,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就一定能战胜对毒品的依赖;她决定以身拭毒,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毒品,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毒品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试验”。她把每一次吸毒的时间、方式、身体反应都一一记录下来,但是等到她想要从毒品中解脱出来的时候,却再也无能为力。她原想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毒品。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海洛因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后失去了丈夫、吸光了存款、变卖了家俱,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 “拒绝毒品,参与禁毒”是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我们政府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义务,而且是刻不容缓的义务。今天,我着重讲讲毒品的危害、毒品的种类、毒品的预防、毒品的形势,以及毒品的打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毒品的危害

毒品之祸猛于虎!

首先,它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

前面讲了王医生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个可悲、可叹又可笑的实验,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有名的斯金纳(Skinner)动物成瘾性实验。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 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毒品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王医生染上毒品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毒品后也力竭而死,可见毒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最常见的痛苦是“戒断反应”,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毒瘾发作。海洛因的戒断反应最强烈,重者表现为肌肉痉挛,四肢抽搐,震颤等等,最难忍受的是被吸毒人员形容为万蚁啮骨、万箭钻心的皮下奇痒,常常逼得他们打滚、撞墙、揪头发,为了得到毒品向别人跪地哀求或以死威胁。吸毒的人如果不及时下 决心戒除,其结果就是肝、肺、胃、等各种脏器功能衰竭,皮肤溃烂,最终而导致死亡。有的吸毒者还由于难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自杀。据统计,吸毒人群的平均寿命一般为30岁-40岁,较正常人群短10-15年,25%的吸毒人员在开始吸毒后20年内死亡,死亡率比一般人群高出15倍。全世界每年海洛因吸食者的死亡率高达16‰-30‰。一代球星马拉多纳的职业生涯也葬送在毒品上,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全国因吸毒而死亡的达10余万人。同时,人一旦吸毒成瘾,大多数就会道德沦丧,不顾廉耻,没有了人格尊严,最终被社会、家庭和亲朋所抛弃。因此,不管吸毒人员在吸毒前是多么的优秀和富有,吸毒后都会一落千丈,接下来的就常常是失学、失业、贫病交加,光明的前途自然同美丽的青春一起很快毁掉。

其次,它危害家庭的幸福

它可以让百万富翁变得一贫如冼;它能把美满家庭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社会上有这样一副对联:“烟枪一支,未闻炮声震响,打得妻离子散;锡纸半张,不见烟火冲天,烧尽田地房屋。”老百姓有一句话:一人吸毒,全家遭殃!这都充分描绘了毒品对家庭的危害。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看,一位老板怎样从百万富翁变得一无所有、倾家荡产。

这位姓廖的老板,在上海从事土方、运输及贸易生意,1996年已经有几百万元的资产。2000年,站在人生巅峰上的廖老板结识了一位据说做“大生意”的陈“老板”。一次应邀拜访时,陈“老板”与他人正在吸食燃烧的白色粉末。廖老板下意识地想到这是“吸毒”!陈“老板”热情地劝他也尝一口,并说:“这是精品啊!我们赚了钱,最大的享受就是吸这个啦!不信你试试,吸了,你就会感到比神仙还快活!”就这样,禁不住诱惑的廖老板走出了最终导致他倾家荡产的第一步。从此以后,廖老板完全被毒品所控制。自以为财大气粗的他,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全部家产都吸光、败光,一家四口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最后竟然还要拿他女儿储蓄罐里的零钱去买毒品。2005年5月,廖老板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完成了从一个毒品受害者到害人者的转变,终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身心憔悴的妻子带着一双儿女离开了他。他在狱中捶胸顿足、大声疾呼:毒品乃万恶之源,任何好奇和幻想,都将让你走向毁灭。

一个拥有几百万资产的老板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为什么会变得一无所有 下面我们来算一笔经济帐。目前,各地黑市上,海洛因的零售价格约在每克300元到1000元之间,一个吸毒成瘾人员一天至少需要0.3克,如果按平均售价每克500元计算,他一天要花费150元,一年就吸掉54750元。就是这样一个最保守的数字,莫说农民,一般的工薪阶层也难以承受。更不要说一般吸毒人员每天的需要量,都在0.5克以上,每年至少需要八九万元。而吸毒日久者,如同前面讲的动物试验一样,需要加大剂量,有的一天就需要2克,一年下来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元。所以,自古败家之速,莫过于赌与毒。

有关部门曾就毒品对家庭的危害做过一个专门调查,在被调查的124个家庭中,由于吸毒引起夫妻矛盾的68 例,离异的15 例,为吸毒而借贷和变卖家产的61例,其中有4个家庭倾家荡产,竟将自己亲生的子女以几百元卖掉以获取毒资。有一个家庭,6口人都吸毒,最终母亲和两个女儿去卖淫,大儿子因吸毒过量而死亡,小儿子因吸毒盗窃被判刑8年,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毒品毁掉了。所以有人总结出了吸毒人员败家的四部曲:花光积蓄,卖尽家产,借遍亲友,男盗女娼,最终家破人亡。

再次,它危害社会的稳定

吸毒可以让百万家财散尽,社会上许多吸毒的人本来家庭就不富裕,要吸毒,又没钱,这时又会如何呢  就会去偷、去抢、去骗,偷抢不成就会杀人劫财!据统计,在我国男性吸毒人员中80%有犯罪行为,女性吸毒人员中80%有卖淫行为。

近几年,因吸食新型毒品引发的犯罪案件更引人注意。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在导致吸毒人员犯罪方面有显著的不同,海洛因吸食者一般是在吸食前犯罪,由于对毒品的强烈渴求,为了获取毒资而杀人、抢劫、盗窃;而冰毒、摇头丸吸食者一般是在吸食后出现了幻觉、极度的兴奋、抑郁等精神症状后而进行犯罪。因此,毒害不除,社会就不得安宁。

第四,它还危害国家民族的安全

毒品泛滥成灾,可以毁掉一个伟大的民族。160 多年前,我们中华民族深受毒品之害,遭受了巨大的民族耻辱。英国对华大量的鸦片贸易,使国人身体素质明显下降,国力大为减弱。 当时中国吸食鸦片的人达到 200 多万,每年因购买鸦片而外流的白银在 1000 万两以上,用林则徐的话说“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中国人被西方列强称作“东亚病夫”。 罪恶的鸦片贸易以及随之而来罪恶的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使中国陷入了民族存亡的严重危机。时隔一个半世纪,毒品又一次成为我们的一大祸患。

它吞噬社会巨额财富,危及国家经济。以我国2003年登记在册的105万吸毒人员计算,其中仅吸食海洛因者就达74万人。按最低量每个吸毒者每天吸食0.3克海洛因计算,这些人每年至少消耗掉270亿元人民币。国家也因禁毒而付出巨大代价,比如,仅云南一省近年来就拨出数百万元人民币作为戒毒经费,用于举办各种戒毒所、戒毒班等。因毒品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贩毒、吸毒引发的各类犯罪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吸毒人员因治疗各种并发疾病所付出的医疗费用,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它影响国民素质,破坏民族劳动力和战斗力。据联合国有关部门统计,全球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其中绝大多数为青少年。据各地戒毒所资料统计,吸毒成瘾者一般只能承担正常人工作量的40%到50%。吸毒对国民健康危害最大的还有传染病艾滋病、性病和其他传染病。据卫生部测算,目前全国艾滋病毒感染人数约为8.9万,其中41.3%是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的。并且,吸毒殃及下一代健康,给人类的未来埋下隐忧。大量研究表明,吸毒给人的生殖系统造成严重损害,男性吸毒会出现性功能明显衰退,女性吸毒更会直接影响到胎儿的发育,造成胎儿畸形或早产。

二、认识毒品

毒品如此厉害,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到底什么是毒品。

(一)什么是毒品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法律的角度看,毒品主要有三个特征,即毒品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1、依赖性。它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生理依赖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药物而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表现为一种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的损害性反应(即戒断症状和撤药反应)。据研究,鸦片类毒品所产生的生理依赖性最为强烈,甚至从第一次用药后就会出现,用药者一般在停药8-12个小时后表现出一系列戒断症状。心里依赖性的产生有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不断追求这种效果或感受,而产生继续使用该药物的强烈欲望;二是为了逃避停药时出现的烦躁、不安等心里反应而渴望继续用药。毒品的心理依赖性虽然表面上不如生理依赖性明显、强烈,但实际上其作用十分顽固,它是吸毒者在生理脱瘾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最重要原因。

2、非法性。任何能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都对人体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即医疗作用和毒害作用,它们只在用于非法用途时才称为毒品。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处罚。

3、危害性。毒品泛滥不仅对吸毒人员本人,而且对其家庭、社会都产生极大的危害。

毒品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依赖性是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对吸食者本人、家庭和社会产生的巨大危害性则是毒品的后果特征;为消除毒品的危害性,法律必须要规范和限制上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对违法犯罪活动加以惩处,因此,非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

(二)毒品的种类

最原始的毒品是鸦片:俗称“大烟”,是美丽而妖艳、邪恶的罂粟花结成的罂粟果中流出的浆汁风干后,形成的深棕色膏状物。

目前,在我县经常被滥用的毒品有5种:

1、海洛因

俗称“白粉”,医学上曾广泛用于麻醉镇痛,但成瘾快、戒断难,目前世界各国都把它列为头号毒品。我国吸毒者70%以上吸食的是这种毒品。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两、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长期吸食、注射海洛因,将导致多种严重疾病,甚至死亡。

2、甲基苯丙胺(冰毒)

无味、透明的结晶体,由于它外观上很像冰糖,故称为冰毒。它既可以用烟斗点燃吸食,也可以通过肌肉或静脉注射进入人体。其成瘾性和毒副作用比可卡因和海洛因都强,能使人精神偏执、行为失控,产生错觉、幻觉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由于冰毒价格相对低廉,容易获得,因此蔓延很快,成为我国毒品市场上极具危害性的新型毒品。

3、摇头丸

又称疯药、狂欢丸、狂喜丸等,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流行的新型人工合成毒品。犯罪分子常在歌舞厅向青少年非法兜售。这种药丸服食后会出现摇头晃脑的重复动作,摇头丸还有致幻作用,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

4、氯胺酮

俗称K粉,是国家管制的一种精神药物,服用后能导致迷幻,产生错觉,近年来常常被不法分子将它和冰毒、摇头丸混合在歌舞厅中销售给吸毒人员使用,具有兴奋和致幻的双重作用。

5、麻古

“麻古”系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冰毒,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服用后会使人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吸食此药能够使吸食者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通过交谈等方式随意告诉他人,并促使吸食者受人支配、出现狂想等症状,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因此该药又被俗称为“唠嗑药”、 “抢劫药”、“强奸药”。

三、毒品的预防

(一)为什么有人会吸毒

既然毒品对人体有这么多的危害,为什么有人还会去吸 

首先,它能给人以某种“舒适感”,使人能从亦仙亦幻的迷醉中得到虚假的满足。其次,是它能成瘾,一经吸食或注射,体验那种虚幻的“舒适感”之后,就再也欲罢不能,形成癖好,越陷越深。因此有人还要去冒险。

但第一口毒,这危险的第一步,大多数都是在人生青少年时期,在无知中沾上的。贩毒分子为了发展毒品市场,可以说是不择手段的拉人“下水”,他们惯用的手段有以下“六招”:

毒招之一: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但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永远想毒,终身戒毒”。还有的误认为,新型毒品(如冰毒等)不上瘾,对身体伤害不大。

毒招之二:免费尝试。几乎所有吸毒者初次吸食毒品,都是接受了毒贩或其他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或者把含有毒品的香烟送你吸食,在你上瘾后,毒贩们再高价出售。

毒招之三:声称“吸毒能治病解忧”。利用人们对毒品的无知和对疾病的恐惧,引诱青少年吸毒。

毒招之四:利用人的好奇心。毒贩们瞄准一些人好奇心强,好胜心强的特点,鼓吹“吸毒是超级享受”,“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通过自己努力取得成功,积攒了一定财富的机会,向这一群体的人们兜售“吸毒是有钱人的”这样极其荒唐的错误观念。

毒招之五:与你交“朋友”。在小圈子里慢慢拉你下水。尤其是没有目标、生活无聊的青少年最容易上钩。

毒招之六:利用女青年爱美之心,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

(二)如何有效预防毒品侵害

要真正有效预防和减少毒品对社会的侵害,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需要认真落实社区戒毒措施,努力提高全民的禁毒防毒意识和水平。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不少工作。

实行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成立了县长艾方毅任组长、我任常务副组长的县禁毒委员会,设置了县禁毒办公室,对县禁毒大队机构高配为正科级,与刑侦大队一样,县财政对禁毒工作的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深入学习宣传《禁毒法》。在 “6 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县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参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万名群众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签名活动和中小学生上街游行宣传禁毒知识活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人在现场为群众提供禁毒知识咨询。教育、宣传、广电、文化、公检法司、卫生、工商、安监、工青妇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抓好禁毒宣传工作,抓好中小学校的禁毒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扩建禁毒教育基地,总体建设规模达到500平方米,有序厅、综合展示厅、实物展厅、多功能演示厅,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观教育基地,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禁毒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防毒、拒毒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同时,抓紧筹建县禁毒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禁毒宣传、禁毒教育、社区戒毒等方面的较大作用。

社区戒毒是一项全新的戒毒制度,它是国家根据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戒毒人员的实际需要,在总结一些地方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社区戒毒的开展,也是禁毒宣传教育深入落实。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适用以下吸毒成瘾人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满十六周年的;七十周岁以上的;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处理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社区戒毒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社区戒毒措施落实的关键是落实社区戒毒力量,为此,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设立禁毒工作办公室,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按辖区20-40名在册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工作人员。社区(村)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两市镇社区由政府在公益性岗位中解决十五个名额,给每个社区配备1名禁毒专干。县禁毒委于2008年5月初在两市镇新辉社区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摸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全年接受社区戒毒措施的戒毒人员725名。社区戒毒对吸毒人员的管控能力体现了“宽严相济”,对主动戒毒的吸毒人员也提出了相应的求助帮扶措施,有助于引导戒毒人员重返社会。

沾染毒品的诱因很多,预防吸毒的措施也很多,但归根结底,预防吸毒的关键还在于自己。只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律自爱,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才能够切实保护自己,不被毒品所害。个人预防吸毒主要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构筑起抵御毒品侵袭的铜墙铁壁。

1、一定要时刻牢记“一朝吸毒,终生难戒”、“一时不慎,痛悔一生”这样的忠告,永远不尝第一口。有一名女吸毒者,因家庭其他人员的影响,十几岁时吸上毒,已经强戒 4 次,劳教 3 次,在劳教所和强戒所中度过了十几年,但一放出来,她还是吸毒。古人告诫我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何况,毒品这个无情的杀手一旦沾染,又是很难容你再有回首之机的。因此对毒品,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一定要以斩钉截铁的态度来对待,坚决不要去冒险、去尝试,千万不要学那个年轻的女医生、女大学生去以身试毒。如若不然,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使自己痛悔一生。

2、面对诱惑要增强自控能力。禁毒工作的实践证明,大多数吸毒者在初次沾染毒品时,并不是自觉自愿地去寻找毒品,而是在别人的引诱下,蒙受了有关吸毒后非常舒服,能忘掉一切烦恼,还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想什么就来什么这样的欺骗,挡不住诱惑而尝试的。我们一项调查表明,有 92 %的人第一次吸毒时都是被引诱的,其中 80 %以上的人初吸时都是白送“请客”的。

3、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自强,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千万不要借毒解痛,借毒消愁;要树立下正确的人生观,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工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远离了毒品。

四、当前的毒品形势

时隔鸦片战争一个半世纪,毒品又一次成为我们的一大祸患,国际贩毒分子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大肆向我国输入毒品,金三角地区的毒品有 80 %经过中缅边境进入我国。

(一)国际毒情

毒品问题加剧“三化”:即全球化、多元化、严重化。据统计,全球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毒品贩运问题,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至10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世界贸易总额的13%,已经超过了石油产品的交易额;全球吸毒人数高达2.3亿人,全球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

(二)国内毒情

经过4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国内毒情发生重大变化:国内海洛因消费市场进一步萎缩,新滋生海洛因吸食成瘾人员不断减少。与此同时,国内制贩新型毒品活动和新型毒品消费仍较为严重。广东成为冰毒等各类新型毒品的制贩和集散中心。歌舞娱乐场所滥用新型毒品情况仍较严重。

(三)全省毒情

我省毒情在全国排名第四,毒品主要来源于广东、云南两省,毒品种类主要是海洛因、K粉、冰毒、麻古、摇头丸,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贩毒活动尤其是贩卖新型毒品活动呈上升趋势。上半年,全省共破获新型毒品案件449起,占同期毒品刑事案件的28.80%,较去年同期上升30.52%。二是娱乐场所吸贩毒品问题日趋严重,吸贩K粉、麻古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日渐突出。三是特殊人群贩毒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继续成为制约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难点和瓶颈。

(四)我县毒情

近年来,尽管全县上下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先进县相比,用人民群众的要求衡量,我县禁毒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在全市中,我县是毒情最严重的一个县;在全省中,我县吸毒人数排名靠前 。一是吸毒人员底数大,新滋生人员增多。目前我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 2300 多人,实际吸毒人数还要超过这个数,吸食海洛因的新滋生人员还在增加,打K、溜麻等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不断攀升,新型毒品消费市场正在形成规模。二是贩毒犯罪猖獗,且呈上升趋势。受特殊地理位置影响,我县外流贩毒入境通道呈现多方位渗透趋势,毒品除由公路、铁路进入外,还通过航空、邮路等渠道渗透进入我县。我县将长期面临毒品流入和供应难以减少的巨大压力。2007年7月份以来,我县依法严厉打击了特殊人群贩毒犯罪活动,尿毒症、癌症等高危病人贩毒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艾滋病患者贩毒愈演愈烈,公安机关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和条件限制,打击处理很难到位。三是毒情蔓延严重。我县毒品向农村地区蔓延呈加速趋势,以前只有两市镇、牛马司、廉桥等几个乡镇毒情严重,现在有十几个乡镇都存在毒情比较严重的问题,全县乡镇无一净土。

五、毒品的打击

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件事关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大事。我国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减少毒品供应并重,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综合治理毒品问题。联合国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国家禁毒委提出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口号。

(一)我国禁毒的渊源

自从18世纪英帝国主义对清朝开展罪恶的“鸦片贸易”以来,中华民族深受毒品之害,也开始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禁毒法律的国家,也曾经是禁毒法规最完善的国家。

清朝禁烟。早在1729年,清朝雍正皇帝就颁布了关于禁止鸦片的《禁烟条例》。1839年清朝道光皇帝颁布的《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禁毒法律。“虎门销烟”是世界上第一次大规模查禁鸦片的集中行为,林则徐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世界禁毒先驱。

民国禁烟。清王朝覆灭后,孙中山于1912年元旦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3月2日就颁布了《禁烟令》,呼吁“永雪亚东病夫之耻,长保中夏清明之风”。国民政府及国民党统治时期,社会各界禁毒呼声高涨,也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禁毒禁烟法规。但禁毒法规的实施因日本侵略中国受到严重影响;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有法不依、有令不止,则是近代中国禁毒失败的重要原因。

新中国三年禁烟运动。1949年,全国鸦片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吸毒者2000万人,平均25人中就有1个瘾君子,以贩毒为业者30万人。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在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禁烟禁毒运动。收缴毒品、禁种罂粟、封闭烟馆,严厉惩治制贩毒品活动,8万多名毒贩子被判处刑罚,2000万名吸毒者被戒除毒瘾,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罂粟种植。短短三年时间,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至此,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三十年。

(二)禁毒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毒情的新变化不断加强禁毒立法,制定了一些禁毒法律法规。1987年,国务院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90年,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1995年,国务院发布《强制戒毒办法》;1997年,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到357条;2005年,国务院发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2005年,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2007年12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共有七章,即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共七十一条。其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其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第一次将禁毒的方针、工作机制、禁毒的组织机构写入法律;二是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织和公民的禁毒宣传教育责任;三是加强了对各种毒品、毒品原植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四是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种戒毒措施进行了注重人性化与提高戒毒效果并重的整合,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五是以专章规定将禁毒公约要求的国际合作义务法律化,并第一次将“分离犯罪所得资产”写入法律;六是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禁毒法》的出台,既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厉行禁毒的坚定决心,彰显了重视和加强禁毒工作的鲜明态度,也更深层地表明,我们对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的认识已经达到了更高水平,已经把毒品问题作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长期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把禁毒工作作为将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以立法形式要求我们,树立毒品问题需要长期面对、禁毒工作需要长远规划和依法治理的理念。

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五种毒品违法行为:即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品的违法行为。一般来说,处罚手段有:警告、罚款、拘留、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其中,强制戒毒是在戒毒所内隔离戒毒,适用于以下情形: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会戒毒协议的;经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我国法律惩处的毒品犯罪主要规定了十二种罪行:分别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毒品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比如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者,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我县的打击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禁毒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县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强力推进缉毒破案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县认真宣传贯彻《禁毒法》,禁毒工作首次跨入了全省禁毒工作合格县行列,被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县。

2008年,全县共破毒品犯罪案件127起,其中1000克以上制贩毒案件1起,100-1000克贩毒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45名,缴获海洛因987.23克,冰毒35克,麻古1679粒,麻古粉1022克,咖啡因2330克,K粉69克,铲除罂粟原植物13477株。先后成功侦破李两顺、陈乐平、朱铁国特大团伙贩毒案和周群科、周文斌、李东辉特大团伙制贩毒案。大力开展“满员收戒”专项行动,全县共强制隔离戒毒682名。

今年以来,全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8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93名,缴获海洛因2056克,缴获麻古粉2100克,麻古9816粒。先后侦破百克以上大案10起。特别是在7月1日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禁毒严打的威慑力,在不到二个月的时间里,已破获26起刑事案件,刑拘2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毒治安案件325起,强制隔离戒毒145名,社区戒毒180名,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5个贩毒团伙,进一步萎缩了县内的毒品市场。我县率先开展治理特殊人群贩毒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先后在全省缉毒侦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禁毒工作会议做了典型发言,缉毒破案工作在2008年全市禁毒工作做了典型发言,全市缉毒破案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经过这些努力,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吸毒对社会的危害已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抓好当前的禁毒工作,有效遏制毒品来源和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要坚持从“三个方面着力”,开创全县禁毒工作新局面。

第一个方面是,着力源头管理,遏制毒品非法流转。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在管制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进出口各个环节上,要落实各自的责任和监督机制,建立多部门协作联管的工作机制。要在全县推广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开展“三品”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严格倒查制度,实行“三品”立案、销案和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减少非法流失。把治理娱乐场所、宾馆、贵宾楼新型毒品问题摆在禁毒工作的重要位置,排除一切干扰,建立禁毒管理长效机制。对涉毒场所要实行“一次休克,二次死亡”制度,即涉毒场所存在聚众吸食毒品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第一次予以停业整顿,第二次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巡查,解决娱乐场所业主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认定追究问题。建立禁毒警示制度,硬件设备重点监控制度,坚决遏制新型毒品借助娱乐场所滋生传播态势。公安、交通、物流、邮政等部门要在交通要道、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邮政局等场所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交通工具以及邮件进行毒品检查和监控,切实减少毒品内流我县和中转外流。银行、公安等反洗钱部门要对可疑毒品犯罪资金开展监测侦查、调查,形成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我县毒品种植屡禁不绝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组织力量主动开展踏查铲毒行动,同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只要够刑事打击的一律刑事打击到位。

第二个方面是,着力动态管控,完善禁吸戒毒体系。开展毒情调查,摸清毒情底数。要全面核查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滥用人员和新型毒品滥用人员的底数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仓储等企业的流出流入等情况,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100%纳入吸毒动态管控系统管理。传统毒品滥用漏摸率不得超过5%,失控率不得超过10%,新型毒品滥用人员底数基本澄清,掌握率要达到80%以上。“三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仓储等企业和单位100%建立台帐。强力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认真落实省禁毒委制定下发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性意见和操作规程,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衔接,形成有效配合 。社区戒毒工作站要做到每个吸毒人员一人一档,签订好戒毒协议,落实管控措施。要扩大美沙酮维持入组治疗规模。全面开展“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村组”创建活动,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工作的有效载体,完善社区、单位、村组等基层组织在禁毒宣传、防范、管理、帮教等功能,不断扩大“无毒”创建工作覆盖面。

第三方面是,着力缉毒破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安机关要针对我县大宗贩毒和外流贩毒突出的情况,延伸侦查视线,锁定一批大要目标案件开展专案经营,力争破获一批毒品大案,打掉一批团伙,摧毁一批地下毒品销售网络。继续实行缉毒破案工作目标管理,全力侦破千克以上毒品大案1-2起,百克以上毒品大案7起以上。派出所和其他实战单位要加大零包贩毒的打击处理。加强与粤、滇及周边市、县的禁毒协作,逐步摸清我县外流贩毒人员的底数,推动区域性禁毒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对外流贩毒人员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公、检、法要继续健全禁毒执法协作机制,建立适时介入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提高毒品案件的办案质量。深入开展治理特殊人群贩毒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艾滋病人员贩毒犯罪,公安机关认真研究打击处理办法,县禁毒委组织公、检、法、司研究解决目前在打击艾滋病贩毒人员遇到的具体困难。

禁毒工作是我们各乡镇、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2007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邵办发〔2007〕28号),禁毒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对毒品问题危害严重,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区,确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毒品泛滥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连续两年群众的测评满意度不高,贩毒问题突出的乡、镇,县禁毒委列入挂牌重点整治单位。

同志们,禁绝毒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让我们共同携手,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大力减少毒品危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邵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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