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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家电可享受13%的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2011-07-05 18:30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谢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家电下乡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家电下乡工作,1月18日,我县召开家电下乡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实施时间从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止,比照出口退税政策,在我省和内蒙、辽宁、黑龙江等14个省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以直接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购买由商务部、财政部指定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和手机这四大类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是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共有4类92个品牌的家电产品投放我省市场。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规定了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单价分别不超过2000、2500、2000、1000元。农民朋友可到县商务局审核备案授牌的销售网点购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申桂荣在动员会上强调,要对家电下乡政策广泛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严格操作监管,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工作纪律,真正把党的关怀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副县长舒自重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市商务局副局长陈华亮对家电下乡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商务局局长唐振、财政局副局长郭茂等在会上宣讲了家电下乡政策。

  (责任编辑:贺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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