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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邵东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0 11:18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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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于2017年进行了调整,以邵发改价商2017101号文件核定,具体标准是:1起步价1.5千米以内,白天(6:00-21:006元,夜间(21:00-次日6:007元;2超过1.5千米续程运行价格,白天每续程500米加收1.00元,夜间每续程450米加收1.00元;3对停车等候或低速行驶计费方式、空驶费、合乘拼车计价等也进行明确规定。2017年运价调整时92号汽油价格为5.9/升,现在92号汽油价格7.8/升左右,当时调整的运价已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为促进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邵发改价商2017101号文件,明确了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92号汽油价格波动幅度(以当时成本测算时的油价5.9/升为基准)每超过15%时,在计程计价器上上浮或下调1.00/车次燃油附加费,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过运价调研、征求社会意见座谈会、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等程序,决定对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起步里程增加至2千米、起步价增加1元。现对此次调整后的运价标准公示如下:

1.起步价:2.00千米(含2.00千米)以内,白天(6:00-21:008元(含1元燃油附加费),夜间(21:00-次日6:009元(含1元燃油附加费)。

2.运行价:运行2.00千米以上续程,白天每续程500米加收1.00元,夜间每续程450米加收1.00元。

3.停车等候或低速运行收费:运行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的,按计时每三分钟计收1.00元,低速运行过程中实行时程并计。停车等候纳入低速计时收费。

4.空驶费: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8千米以上,从8千米开始按白天运行价加收50%,即每333米跳表一次,每次计1.00元。乘客回程仍乘同一辆车返回的,不得收取空驶费。

5.合乘拼车计价:坚持乘客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合乘拼车,各批次乘客分别计程计价,在同标准的计程计价方式上,对前批次乘客按计程计价器少收1/车次。

6.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以2023592号汽油价格7.8/升为基准价。按照湘发改价调20177号文件要求,建立油价与运价联动机制。今后92号汽油价格波动幅度(以7.8/升为基准价)每超过15%时,采取燃油附加费形式进行临时价格干预。依据当时燃油价格实际情况在计程计价器上浮或下调1.00/车次燃油附加费,由我局直接下文通知通调整。

7.计费方式:按化零为整的等价计费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00元跳表一次。

本公示自2023620日至75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留言。联系人:孙可元,联系电话:15907392593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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